今天,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了关于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的公示。

公示称,在海南省2021年4月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抄袭、携带通讯设备等考试作弊行为,其中夹带145人次、抄袭2人次、携带通讯设备2人次。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海南省考试局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根据海南省考试局公布的详细名单,2名违纪考生分别来自海口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146名作弊考生分别来自15所不同学校,较多的有海口琼山中学高中部、海师附中高中部、海南农垦中学、海口第二中学、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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