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在西安召开。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专家学者以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管理人员等就《陕西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拟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表了意见,进行了询问,并提出完善方案的建议。

我省目前执行的公办高校学费基本标准于2000年制定。根据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对全省63所公办高校2017年至2019年学历教育生均培养成本监审结论,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拟定《陕西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拟调整方案》,拟定两套学费标准调整具体方案。

方案一:本科文、理工类和医学类每个学生每学年各提高1500元,艺术理论类每个学生每学年提高2000元,艺术实践类每个学生每学年提高3000元,高职一般专业类、艺术类每个学生每学年各提高1000元。

方案二:本科文、理工类和医学类每个学生每学年各提高1000元,艺术理论类每个学生每学年提高1000元,艺术实践类每个学生每学年提高2000元,高职一般专业类、艺术类每个学生每学年各提高500元。

拟调整范围为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院校,不包括研究生(博士、硕士)、成人教育、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收费标准专业分类中,文科类、理工类分类基本不变,医学类增加中医类,艺术一类、二类合并。《方案》强调,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从2021年秋季学年起施行。(记者 杨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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