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背景下,如何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生育配套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受到了政协委员的关注。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住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吴以环提交了《建议完善鼓励生育配套措施 提升生育意愿》的提案。
建议一:强化政策宣传
从“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到“三孩”政策,我国根据人口发展变化形势,稳步推进生育政策改革,积极应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下降的形势。吴以环认为,“晚婚晚育”的现象目前非常普遍,要通过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提振生育信心。积极做好政策解读,针对“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开展“一揽子”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激发生育意愿。
“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强化对恋爱、婚姻、亲情、家庭的正面宣传,这有利于培育青年人正确的婚育观,引领文明健康平等的婚育新风。”吴以环建议,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搭建交友平台提供择偶机会及婚恋咨询辅导,帮助适龄青年进入婚姻并适龄生育。
建议二:优化生育保障
生育保险对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生育津贴保障对象范围较窄,辅助生殖相关治疗费用尚未纳入生育医疗保障范畴,适龄群体生育保障有待提升。对此,吴以环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研究扩大生育保险范围,逐步把更多育龄群体纳入保障,包括政策外生育的女职工也应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同时,要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将辅助生殖、不孕不育、高危和危重孕产妇监护等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针对进一步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吴以环建议,要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整合青少年生殖健康、避孕服务、婚前检查、孕前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儿童保健等内容,把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此外,要普及产后抑郁的危害,及时向生育女性特别是孕期到学龄前幼儿母亲提供心理咨询和干预疏导,关怀孕育全程。
建议三:完善托幼服务
近年来,各地政府大力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但学位资源供给不足、教学质量不高,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的激励机制尚未有效形成等问题仍然存在。
吴以环建议动员全社会力量完善托幼服务,消解照护难题。一方面要扩大普惠性托幼资源供给,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将托儿服务纳入以公立机构为主的普惠型幼教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另一方面要推进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化,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院校扩大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招生培养规模,推动专业人才培养。“可探索由政府向0-3岁幼儿家庭发放托幼券用于支付托育费用,以减低家庭育儿成本,促进托幼机构优质发展。”吴以环表示。
建议四:完善共担机制
解除生育的后顾之忧,是提升生育意愿的根本之策。吴以环表示,要完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加强育儿保障。她建议,探索建立由财政支持、资金来源多元化、社会福利性质的生育保障制度,涵盖城乡居民生育津贴、育儿假薪酬、育儿补贴等。“要健全生育补贴制度,把育儿假薪酬纳入生育补贴,减轻企业负担,对政策内生育的家庭按育儿数量发放一定的育儿津贴,缓解经济压力,释放生育意愿。”
吴以环呼吁,要优先保障育儿家庭住房需求。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在申请共有产权房、公租房时,要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积分计算和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对于多孩家庭‘卖小买大’的改善型置换需求,可参照首套房给予贷款和税收方面的政策优惠。”她表示。
除教育、住房、照料等直接生育成本外,女性生育的时间成本、职业生涯受损等间接生育成本也是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吴以环认为,要加强法律援助,充分保障女性劳动权益,建议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加大企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查处力度。她还建议,要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解决职工育儿与就业的矛盾。支持企业创新用工形式,劳资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弹性工时、远程办公、成果考绩及缩短工时自愿减薪等多种灵活就业形式,满足育儿家庭的照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