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了解到,市财政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工作,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出、兜紧民生保障底线、支持企业纾困解难。

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

市财政局坚持聚焦聚力全年发展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8.7亿元,增长6.5%。

税收收入完成178.1亿元,增长12%,税收占比达到81.4%,超出全省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在财政收入“量增”的同时,实现收入结构的“质优”。

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0亿元,增长29.9%,其中民生支出214.9亿元,占比近八成,抗击疫情、重点民生、重大项目及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措施得到有效保障。

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防疫资金及时到位

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区县(市)先行拨付市级补助资金,对农村地区按每村3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大力支持各地区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加快方舱医院和健康驿站建设速度,积极配合市城建局等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加派力量到施工现场办公,参与制定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提前进行资金审核。

将保障民生作为支持抗疫重中之重

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保基金拨付,采取先预拨资金后清算的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经办机构资金需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医保基金及时结算。同时,积极筹集资金预发4月份工资,并拨付多项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等资金。

积极与市商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支持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对于“菜篮子”生产保供基地企业和流通保供企业给予适当补贴支持。

积极落实资金,保障全市首站定点冷库市级政府集中监管专班工作经费,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关,全面提升全市首站定点冷库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为扶企纾困政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组合式减税政策,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三直一快”惠企力度,10.7亿元补助资金第一时间直拨企业。

进一步研究落实对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减免税费等政策。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对疫情防控期间停工停业的小微企业在文件规定范围内的防疫费用、水电气费用、新增贷款利息等支出按标准予以补贴。

积极扩大“园区集合贷”覆盖面,鼓励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行零费率。目前累计授信额度2.7亿元,为市场主体注入发展动力。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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