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共享单车恢复运营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8号),我市辖区内各品牌共享单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自4月13日0时起恢复运营。

为了您的安全出行,请您在骑行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佩戴手套、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用后洗手或采取其他手部消毒措施。感谢广大市民在疫情期间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让我们继续努力,待疫情消散,我们共赴春光!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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