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上海救护车驶入上海某居民小区购买香烟”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现在救护车运力这么紧张,还在干这种事”“进小区不穿防护服,把防疫工作当儿戏吗”“即使是私营医院,救护车也不能想干嘛就干嘛”……不少网友留言表示。
虽然事后两位买烟者因存在“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但开着救护车去买烟,还是令人匪夷所思。作为医院工作人员,绝不该将本就紧缺的救护车资源“公器私用”,且无视当下社区防控和个人防护要求,将自己和他人置于感染风险当中。这样的行为,势必引发公众质疑和批评。
疫情当头,急救资源弥足珍贵。要知道,救护车就是“救命车”,哪怕耽误一分钟,都有可能让病患的生命陷入更危险的境地。只要群众有需要,每一辆救护车都要亮起蓝灯、响起警笛,第一时间抵达患者身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关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也规定,“救护车应当专车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非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活动”。
既然有这么多规定,就要认真遵守规定,严格执行规定,要让法律法规有“牙齿”,才能严防“破窗效应”。开着救护车去买烟,类似的行为是第一次?还是第一次被发现?医院对救护车的管理有没有漏洞?其他救护车还有没有不干“正事”的情况?这些都要查清楚,不仅要依法依规对责任人处罚,而且对责任机构也要追责,绝不能让“救命车”沦为“外卖车”“拉货车”“私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