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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王玮解读第十版诊疗方案——
新冠病毒感染诊断和治疗更有针对性
近日,新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以下简称“第十版诊疗方案”)引发广泛关注。距第九版诊疗方案发布10个月后为何再次更新诊疗方案?第十版诊疗方案主要有哪些方面的修改?给新冠病毒感染诊断和诊疗带来怎样的变化?1月14日,辽宁省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王玮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王玮表示,第十版诊疗方案的出台是我国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作出的决策。第一,从病原学角度来讲,新冠病毒从最初的阿尔法、贝塔毒株逐渐变异为奥密克戎毒株,其传播性和致病性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在应对上也需要跟着变化。第二,由于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在蔓延,其在我国传播和扩散的风险也会持续存在。第三,三年来我国积累了丰富的抗疫经验,加上人群的疫苗接种基础,以及一些新的药物包括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抗病毒药上市。这些使国家的救治方针也在不断变化。第十版诊疗方案是建立在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优化的措施进行修订的,特别是结合了奥密克戎变异株的特点,以及感染者的临床表现,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和论证,在第九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谈及第十版诊疗方案的变化,王玮重点从临床诊断和治疗上进行介绍。“第十版诊疗方案对新冠病毒感染从诊断到治疗都有相应的更新。在诊断标准上,将新冠病毒的抗原检测阳性纳入了诊断标准,使我们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诊断更容易、更方便。”王玮说,在治疗方面,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集中隔离治疗。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可以选择居家治疗,也可以到医疗机构就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接诊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第十版诊疗方案提出的治疗药物更有针对性,尤其是对于新上市的抗病毒药物的使用,明确规定了适应症和使用方法。
出院标准也有变化。第十版诊疗方案对出院标准把握中不再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疾病诊治要求,特别是基础病情况和临床症状等,对患者进行综合研判后决定是否出院。同时,体温恢复正常也由3天改为1天。当患者病情已经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而且肺部的影像学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可以转为口服药治疗,并且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等情况时,患者就具备了出院的基本条件,由医生进行研判之后考虑出院。
对于第十版诊疗方案中对“临床分型”的调整——取消普通型、增加中型,王玮解释,随着新冠病毒的不断变异,感染者的临床表现也在变化。为更好体现疾病的特点,国家在第十版诊疗方案中根据感染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型、中型、重型和危重型,这样更符合临床实际,有助于指导临床针对患者的病情来进行分层救治。中型的定义是持续高热大于3天、在静息状态下吸空气的指氧饱和度要大于93%、影像学可见特征性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表现。至于中型患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王玮认为,主要看患者是不是有进展为重症的高危因素,或者原有基础疾病的加重等。可以说,第十版诊疗方案出台后,新冠病毒感染的救治将以重症以及合并基础病的人群为主。
王玮介绍,第十版诊疗方案重新界定了重症高危人群的判定标准,将年龄从第九版的大于60岁改成大于65岁。目前数据表明,65岁以上且患有基础病、尤其没有完成三针疫苗接种的人群出现重症的比例更高。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将这些高风险人群纳入管理,便于及时观察和早期干预,最大限度降低发展为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针对不少人反映“阳康”后仍有诸多症状遗留的问题,王玮表示,第十版诊疗方案对这些症状也给予了一些应对策略,除了适宜的早期康复治疗,也充分发挥我国中医药特色,根据患者情况分成三类,从中药角度进行相应调整,这也是第十版诊疗方案的一个亮点。
(辽宁日报记者 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