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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了解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分别下发《关于批准资助2022年度联合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3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沈阳市创新主体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数量、获得的资助直接费用均位列全省第一。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中,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等8家单位承担的14个项目获得支持,争取资助直接费用3573万元,立项数量和获得的资助直接费用均占全省总数的61%。另外,辽宁大学等48家单位的252个项目获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获得资助直接费用2432万元,争取资助直接费用占全省总数的59%,同比增长60%。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科技平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沈阳市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工作,从2020年开始每年安排2500万元基础研究经费参与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至2022年,沈阳市重点高校院所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立项支持38项,争取支持资金9807万元。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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