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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确保我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坚决遏制重大火灾发生。
此次排查整治覆盖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守情况、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安全疏散设施使用情况、防火巡查检查开展情况等方面。
根据要求,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自查,并对接本市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联合检查,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采取随机抽查、分时段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各地要全面掌握医疗卫生机构底数及消防安全现状,分类施策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密火灾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各级检查组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深入工作场所,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部位,严肃认真地开展工作。对排查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查处,严肃追责。
(辽宁日报 记者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