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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实施,减轻困难家庭出生缺陷患儿就医负担,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近日,我省启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工作,为患有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和功能性出生缺陷三类出生缺陷疾病的经济困难家庭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同时,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并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
按照具体方案要求,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年龄18周岁(含)以下;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原件;在项目实施机构接受诊断、治疗、手术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 3000元(含)。
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包括药费、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含医疗机构开具的遗传代谢病特殊治疗食品)、康复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依据救助病种的不同,救助项目包括遗传代谢病救助、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三类。救助标准为遗传代谢病每名患儿可申请2次救助,每次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给予3000元至1万元补助;先天性结构畸形是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只救助1次,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3万元补助;功能性出生缺陷患儿最多可申请4次救助,每次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按照3000元、5000元两档标准予以补助。
据悉,救助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复核公示、申请救助金、拨付救助金、回访7个环节。基金会开发了“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推行在线预审服务,优化简化救助流程。救助申请人可通过“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申请,查询救助进度、了解工作进展。
(辽宁日报记者 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