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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有效提升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管理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定于今年6月至2024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治理工作。到2024年10月底,全省放射诊疗工作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三同时”、放射工作场所定期检测、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放射诊疗医务人员、患者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据悉,此次治理范围为全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分部署准备、自查自改、集中治理、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后,按照监管职责分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对全部放射诊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核查中发现管理不规范、整改未完成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放射诊疗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适时对各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
(辽宁日报记者 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