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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8月7日电记者从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获悉,截至7日8时,黑龙江省有12条河流超过警戒水位。

截至7日8时,阿什河、东小河、蜚克图河、嘎斯河、蚂蚁河、牤牛河、牡丹江、穆棱河、松花江、五虎林河、雅鲁河等12条河流超警戒水位0.08米至2.54米,其中牤牛河大碾子沟(二)站、拉林河蔡家沟站超保证水位0.44米至0.87米。

据悉,松花江干流哈尔滨站水位117.02米,低于警戒水位1.28米,流量4400立方米/秒;依兰站水位97.15米,高于警戒水位0.35米,流量11700立方米/秒。

与历年同期比,呼兰河、拉林河、蚂蚁河、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汤旺河、通肯河、倭肯河、雅鲁河等10条河流水位偏高0.6米至3.24米;额木尔河、甘河、呼玛河、挠力河、讷谟尔河、诺敏河、乌裕尔河、逊毕拉河等8条河流水位偏低0.15米至1.12米。

截至7日8时40分,黑龙江省报汛水库有5座大型、5座中型、16座小型水库超汛限0.03米至1.95米运行。

又讯 水利部发布汛情通报,受上游来水影响,松花江下游干流佳木斯水文站7日20时水位涨至警戒水位,且仍在上涨。依据水利部相关规定,编号为“松花江2023年第1号洪水”。

水利部要求相关地区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切实做好堤防巡查防守和险情抢护,提前转移受威胁地区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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