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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民政部近日印发指导意见,对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作出部署。意见要求,对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各地民政部门可积极寻找公益慈善资源,争取慈善帮扶。对于民政部门转介对象,慈善组织可简化程序,及时予以帮扶。

意见要求,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等作用,为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高蕾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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