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离婚 那真是不容易

法官:必须考虑老人真实意愿和离婚后如何生活

插图 王金辉

年过七旬的王老太太第五次走进法庭,终于拿到了一纸离婚判决。按照常规,普通人离婚,一般起诉两次,即使在极特殊情况下,法院受理三次之后,也就会判离,王老太太这样的情况,确实不多。

尽管法院对高龄原配夫妻的离婚案一直持审慎态度,但面对像王老太太这样坚决要在人生的边缘脱离婚姻的,也只能尊重她本人的意见。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这种案子里,法院一定要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予以综合考虑,判决离婚前,要对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予以妥善考虑,例如离婚后的居住、生活问题。

案例

老太太第五次进法院 还是要离婚

“这次,我一定要和他离婚,必须离!必须离!必须离!”

王老太刚进入法庭,就拄着拐杖,铿锵说道。

王老太和李老先生在1976年相识,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现在儿女们早已成家立业了。

算上诉前调解,这已经是王老太第五次来法院了,而且,每次的诉求都一样:要求和李老先生离婚。

“法官同志,我不能再跟他过了,他老打我!自己拿着退休工资,在外面喝酒吃肉,也不给我钱,现在还不让我回家住,我一定要和他离婚,您这次要是再不判,我就还接着起诉!”

王老太的北京口音很重,话也有些说不清楚了,但意思却表达得很明白,那就是离婚,必须离婚!

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看了看之前几次诉讼的情况,王老太的说法基本一致,而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是裁定准许撤诉就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虽然老人来法院起诉多次,但并不都是最终被判决驳回,也有在法官不断调解做工作之后,老人主动撤诉的。但是撤诉之后时隔不久,她又来了。

老爷子同意离婚 但不同意分财产

“通常遇到这么大岁数来起诉离婚的,我都会先劝和。”承办法官说道,“不过这次,我想先问问被告,您同意离婚吗?”

李老先生比王老太小三岁,虽然穿着很是简单甚至有些邋遢,但精神状态上依然透着强势。

“这都第五回了,你不觉得丢人现眼么?既然非得离,那就离,不过,不能分财产!”李老先生瞪着眼睛说道。

“不分财产?!不可能!必须离婚,财产也必须分!”王老太马上也急了眼。

承办法官见双方的情绪都有些激动,立即叫停了对话,并且让王老太和陪同一起前来的女儿先出去,单独和李老先生聊了起来。

“老爷子,这婚您都同意离了,为何不同意分财产啊?如果开庭审理,这财产分割是必须要进行的呀。”承办法官拉了把椅子,坐到李老先生对面说道。

李老先生来了多次法院,也已经很愤怒了:“分财产?凭什么分?房子是我买的,装修是我花钱弄的,没房子的时候,一个个大眼瞪小眼,有房子了,就想分房还要租金,门都没有!”

法官还是要试图调解一下:“房子是你们婚后买的,装修也是婚后装的,按照法律规定,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就得分财产,这个法律常识您应该懂啊!”

李老先生说:“懂,我都懂!可是房子给她,她给得起我钱么?怎么分呀!”

“这个其实好办。像您二老这个情况,并不需要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直接确定各享有50%的份额就行。如果房子没人住,对外出租了,双方就平分租金。如果一方单独居住使用,另一方可以索要占有使用费。即使您二老百年之后,也可以将自己那50%的份额,作为遗产处分。不会对现在的生活造成太大影响的!”承办法官解释道。

“哦?”李老先生皱了皱眉,“那租金也不能分,使用费我更不可能给!因为她还有一笔拆迁款没给我呢,你不能只向着她说啊!”

双方达成协议 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

这个拆迁款的事儿又冒出来了,事儿越来越复杂了。

在之前的笔录中,双方曾为这笔所谓的拆迁款争执过,但这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一共多少钱,花了多少,如何花的,还剩多少,谁都说不清,甚至很多证据早已灭失,根本无从查起。其实,之前二人曾经在调解中已经达成了一致,都答应今后不再说拆迁款的问题,可事到临头,男方旧事重提,使得本来有希望成功的调解工作,又陷入了僵局。

“关于拆迁款,你们二老之前聊过多次,本来说的就此罢了,可今天您再次提起,细账我不算了,直接问您一句,您有什么要求?”承办法官沉吟片刻,盯着李老先生的眼睛问道。

“什么要求?什么要求……别的我也不多要,法官您既然要做这个工作,让王老太先给我十万块钱,然后我就同意离婚,房子一人一半,租金么,只要有,我就给她一半!”李老先生似乎对这个问题也没有准备,想了一会儿说道。

承办法官见有了初步的方案,便决定趁热打铁:“好吧,我去问问王老太的意见。”

王老太虽然不像李老先生那样脾气火爆,但也是个刚强的性格,听到李老先生想先要十万块钱拆迁款,直接否定了这个方案。

“他打我,还让我给他钱?没门!”

面对王老太,承办法官决定不能一味地讲法律,必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方能解决问题。

在长达半个小时的谈话中,王老太向法官诉说了这么多年的不易和委屈,承办法官也借着这个机会,向王老太解释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同时从利益均衡的角度出发,向双方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

最终,王老太和李老先生达成了协议:二人自即日起离婚,房屋一人一半,各享有50%的份额,三年之内,房屋的租金由李老先生单独收取,三年之后,房屋租金一人一半,平均分配。同时,法院以此为基础,出具了调解书,案件圆满解决。

分析

离婚后老人如何生活 法官得多考虑

北京易和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说,在普通的离婚案当中,如果没有出现“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几种《婚姻法》明文规定的条款,一方表示不愿离婚,双方有和好可能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第一次起诉很少会直接得到离婚判决。“一般来说,如果是第二次起诉,若是并无一方重病,必须得到照顾等因素,也就判离了。通常情况下,即使这次没判离,再起诉一次,法院也就尊重当事人意愿了。”但是对于高龄老人的离婚诉讼,法院显然更加慎重。

密云法院朱成辉法官曾审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类案件,他向记者解释,“如果案子的当事人是高龄老人,法官除了一般处理原则之外,还必须额外注意一些问题,首先当然是以调解为主,调解目的当然是以促使双方和好为主,这也是遵循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习惯;其次是注意观察当事人的情绪,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重点是看他们的离婚意愿是否坚决,大多数很可能是一时情绪发作,说话互呛,‘激’到这个份儿上。所以我们审理时会更慎重。”

朱法官说,多数老年人的诉讼原因是家庭琐事积累矛盾,案件陈述琐碎,法官就更需要专心倾听,避免当事人情绪过激,还得特别考虑他们的身体状况,千万别说着说着,过度激动,出个什么意外。

此外,和年轻人、中年人离婚不同,遇到老年人离婚,还得和他们的子女沟通,主要了解当事人的真实争议,并通过子女的意见,看看是否有调解余地。即使在做出了判决以后,也得详细告知当事人,所依据的法律,为什么要这么判,尽可能化解矛盾。

对于高龄老年人离婚案件,判决离婚时,法官必得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考虑到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生活问题,这就更需要和他们的子女做好沟通,下判决前,一定要首先弄清楚老人离婚后的现实生活问题。

朱成辉说,现实中,也有部分子女支持老人离婚。原因多种多样,比如,子女更清楚两位老人是否能够继续共同生活,考虑老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度晚年的需求,子女会客观考虑尊重老人的意见;或者子女之间因为财产分割存有争议,可能会有束缚父母思想和意见的行为,会支持老人离婚,以便达到分割财产的目的。但遇到这些情况,法官需要仔细审查,离婚是否是老人的真实意见,如果并非老人真实意见,也会依法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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