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交警对市民在骑电动自行车行驶时不佩戴头盔,开始上路进行劝导教育。8月12日,在济南经十纬一路口的现场,交警部门除了线下劝导外,在路口还将通过电子抓拍设备,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市民进行抓拍。记者发现,济南交警开始上路劝导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后,很多市民已开始积极响应并主动佩戴,但也有部分市民处于犹豫状态,观望交警会不会真查。

据济南市中交警大队勤务副大队长刘朝辉介绍,在济南经十纬一路口,一个曝光台连接八个摄像头,抓拍的不戴头盔人脸信息通过后台大数据进行比对,得到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同时,被抓拍的相关人员信息还将共享给济南市文明办,济南市文明办将把相关不戴头盔人员信息通报给涉及到的相关文明单位。

目前,济南市已办理电动车挂牌超过300万辆,交警部门试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3选1”宣传劝导模式。“3选1”的具体内容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被查纠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处理方式。具体为:一是现场手抄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二是按照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或评论20个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三是在路口手持“一盔一带”劝导旗,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宣传倡导10人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记者:孙靓 赵鹏程)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