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城管部门出台二十条优企惠民措施,其中在机动车违停执法方面,推出多项柔性执法举措。

城市区内机动车违停,在信息采集员下达违停告知单后,驾驶人15分钟内到达违停地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违停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的,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予处罚。

针对停车资源紧张、车位配比严重失衡的老旧小区周边,每天20:00至次日7:30人性化治理违停,对不妨碍交通通行、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停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不予处罚。

企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召开大型会议,举办方可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备,确定临停范围,安排专人维护车辆停放秩序,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下,不予处罚。

城市区内电力、通信、市政、供水、绿化、热力、燃气、有线电视等工程安装、设施抢修、维护保养、应急抢险车辆,每年到城管部门报备一次,违停时可免予处罚,上述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临时停车时,应打开应急灯。

(记者 弯继伟 萌友 胡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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