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部署,支持三孩政策在河南落地实施,近日该局出台《关于支持三孩政策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自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之日起,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关于支持三孩政策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是指导意见,我省确定要对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进行报销,但是具体的报销标准是什么,全省各地会根据各地生育基金的情况出台相应的实施政策。”河南省医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通知》,各地要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三孩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要向生育一孩、二孩规定看齐,基本上是同一标准,“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记者张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