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课后服务要实现“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在服务时间上,推行“5+2”模式,要求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

课后服务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读学生。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减轻家长负担,《通知》明确课后服务内容包含在校早餐、午餐、午休托管和下午课后托管,其中下午课后托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强调加强作业管理,使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做到原则上作业不出校门。

聚焦推进午休“平躺睡”,《通知》指出,要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明确通过增加资金投入、挖潜场地空间、增添设施物品等措施,积极创设学生午休“平躺睡”条件,尽最大努力为学生提供“舒适午休”服务。

《通知》同时划出若干条“红线”,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学科教学或补课;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社会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此外,还明确要遵循公益普惠和自愿参与原则,由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合理分担校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学生。

针对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通知》指出,学校可适当引进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有需要的学校应成立有家长代表参与的遴选小组,按规定程序遴选资质齐全、质量高、信誉度好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学校提供有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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