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

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上述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25 日、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88)、《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股份回购计划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0,456,778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1.10%,最高成交价为 9.7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18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9,121.3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

拟定的价格上限 14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

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1 月 29 日)前五个

交易日(202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 78,504,0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9,626,000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四)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

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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