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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珠海鹤洲新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儿童。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鹤洲新区(筹)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鹤洲新区(筹)户籍”)。
2.符合珠海市、鹤洲新区(筹)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3.珠海市内户籍符合跨区就读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跨区就读类学生”)。
4.达到2023年鹤洲新区(筹)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类学生”)。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鹤洲新区(筹)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鹤洲新区(筹)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鹤洲新区(筹)户籍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统筹安排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鹤洲新区(筹)户籍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