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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饮酒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海口公安交警表示,人处在醉酒状态下,往往意识不清、行动异常,甚至丧失理智和自控能力,极易出现无视交通信号、闯红灯、斜穿道路、不避让其他车辆等危险情况,尤其是驾驶非机动车,车速较快,极易造成事故。非机动车属于“肉包铁”,没有车厢保护,一旦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