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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至10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张兰带队到北湖区开展下沉督察,重点督导北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察芙蓉矿区遗留砷渣治理成效。
北湖区芙蓉矿区遗留砷渣问题是因采矿、冶炼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曾被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8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指出存在突出环境问题。郴州市、北湖区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通过一年多时间的攻坚努力,治理工程项目于2019年完成竣工验收,基本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
督察组重点听取遗留砷渣治理项目整改情况、整改成效和长效管理措施,现场督察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填埋场生态修复情况和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排放等情况,并对污水处理厂排水口进行采样。
张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工作意识和成效意识,抓牢抓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整改成效长期稳固不反弹,为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