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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审讯室里的吴某,在四个月的时间里连续敲诈十四次。吴某却说自己的行为只是为了督促公交司机、乘务员好好工作。

原来,吴某曾是一名公交乘务员,对这一行的行为规范准则比较清楚。在一次坐公交时,吴某发现车上的乘务员履职不当,便对其进行了投诉。为了息事宁人,回访的工作人员给吴某发了红包,这让吴某意外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吴某把投诉当成了职业,每天乘坐公交车,就是为了寻找漏洞。

吴某进行电话投诉后,与回访人取得联系,明里暗里让对方“破财消灾”,否则就继续投诉。不少被害人担心工作不保,只好给吴某发红包私了。案发的四个月内,吴某仅通过官方热线就投诉了110次。有些受害人无法忍受长期被敲诈勒索,向领导反映了这一情况,吴某的行为才被曝光。

随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审理法院认为,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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