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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发现房子可能被转租给第三人,心生不满,偷偷将出租房内一块两万多元的万国牌手表拿走……近日,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房东杨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公诉机关指控,某日22时许,被告人杨某在某小区自己已出租的房屋,未经租户允许,趁屋内无人,使用备用钥匙进入房间,窃取被害人的一块万国牌手表。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5800元。被告人杨某已将手表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谅解。随后,被告人杨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据了解,当时,因租户多支付两个月房租,杨某心生怀疑,用自己持有的房屋钥匙将出租屋打开,发现房子可能被转租给第三人,心生不满便偷拿了屋内的手表。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表示自己为报复窃取屋内奢侈手表,未料到此行为已经触及刑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杨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已经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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