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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首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更加有法可依。北京今年将完成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目前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草案要求,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假日期间要向本校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市民政局介绍,此次主要修订了六个方面的内容。北京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明确专门化要求,提高专业化水平。拟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协助政府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职责,司法机关确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家庭和学校一直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和关键。此次修订草案明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参加学校、幼儿园、社区等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网信等部门和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人民团体,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家庭监护指引。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学校、幼儿园等,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督促其依法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可以根据需要督促或者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家庭、学校也应协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学校、幼儿园应当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建立警校(园)合作工作机制,可以通过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设置警务室、民警入校指导等方式,依法维护校园及其周边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草案还提出,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向本校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教育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学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向非本校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文化体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