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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银行贷款案例(银行贷款优秀案例分享)
又见银行职员骗贷案。
Documentary.com近日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原益阳农村商业银行的一名柜员,为了满足自己的日常开支和挥霍,找了一个名义上的贷款人。一年来,他伙同他人骗取银行贷款34次,共计282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贷款材料都是伪造的,涉及离婚协议、户口本、房产证、征信报告、营业执照等。
通过“中间人”骗取贷款
文件显示,叶浩宇曾任益阳农村商业银行钱家洲支行普通柜员,年薪约7万元。2018年6月,他在一家酒吧遇到了梁毅。梁毅说,只要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时没有进行实地调查,他们就可以提供名义贷款人和虚假信息来收回贷款。
2018年9月,因叶浩宇经营亏损,需要大量资金填补亏损空,联系该行七里桥支行三里桥分理处主任周,申请贷款。周同意了。
他们处理贷款的方式如下:范静、梁毅等人为叶浩宇找到一个名义上的贷款人来处理贷款。办理贷款时,叶浩宇负责打通关系,周某负责放贷,范某、梁某等这些中介负责寻找名义贷款人,伪造贷款所需证件,如营业执照、户口本、房产证、离婚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如2019年2月1日,叶浩宇等人为名义贷款人刘伪造益阳市赫山区士多便利店的户口本、营业执照、房产证、离婚证、个人信用报告等贷款资料,以“e商贷”的形式向该行七里桥支行借款8万元。银行于当日发放贷款后,于当日将款项转给刘。
就这样,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叶浩宇以盛、刘等34人的名义,以虚假贷款信息骗取该行七里桥支行34次,共计282万余元。在骗取34笔贷款的过程中,名义贷款人和中介每笔贷款获利7000元至12000元不等,其余贷款由叶浩宇获得。
被判两年零六个月。
为什么叶灿浩宇屡屡“得手”?原来,“易商通”是该行为小微商户提供的一种 *** 产品,只要持有营业执照、征信或财产证明即可办理。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据周交代,2019年8月,益阳农商银行总行指出七里桥支行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他担心叶浩宇介绍的客户是否有问题。在他的再三追问下,叶浩宇承认介绍的客户都有问题,贷款信息都是伪造的,而这些贷款都是叶浩宇用来投资和还债的。后来,叶浩宇接到警方 *** ,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了部分违法所得。
最终,法院认为,叶浩宇等人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叶浩宇向益阳农商行退赔损失2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