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措施》强调,坚持以补短板、强弱项为目标,精准开展检察业务援助。强化司法检察理念引领,实化业务援助,大力推进业务“云指导”,集中开展专项业务帮扶。最高检每年组织赴受援检察机关开展业务调研1至2次,全面梳理业务短板和疑难问题,按业务条线抽调骨干组成巡回指导办案组,针对性开展专题业务指导。
《措施》强调,坚持以发挥“传帮带”作用为着力点,深化干部人才援助。探索实施长期人才援助模式,完善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注重发挥援助干部作用,加强援助干部管理保障。援助干部原则上由受援省、市级检察院统筹集中使用,充分发挥援助干部特长,通过现场指导、“大兵团作战”、上提“会诊”、研讨式指导办案、巡回授课、“组团式”帮扶等形式,对受援检察院进行常态化针对性业务援助。
《措施》强调,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创新实战化教育培训援助。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创新教育培训援助模式、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坚持以交往交流交融为载体,大力丰富检察文化援助。开展党建工作结对共建,推进地域特色检察文化交融互鉴,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加大宣传工作援助力度。坚持以智能化运用为抓手,持续拓展信息科技援助。支持智慧检务建设,深化“组团式”技术援助,加强检察技术支持。坚持以开源节流为原则,扎实推进资金项目援助。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策支持,抓好重点项目资金援助,规范援助资金使用管理。
《措施》强调,全国支援西藏、新疆等受援地区发展,是党中央的重要战略决策,也是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要不断加强、改进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援助责任,聚力解决困难问题,健全援助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措施》还细化明确了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结对关系,实现受援地区检察机关全覆盖。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