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对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14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从10月22日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陆续公布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第四批3家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内容如下: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6日,中央巡视组向西藏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治区党委用心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反馈视频会议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拿出硬招实招,以巡视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绝对忠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自治区党委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项整改组,先后召开6次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等部署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履职尽责,整合力量、组成专班,一体推动、全力推进,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聚焦反馈问题,全面系统整改。紧盯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制定《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专项整改组(办)、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坚持系统观念,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同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把各项整改贯通起来,统筹研究、一体整改,系统推动、全面整改。
(四)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自治区党委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固化上升为“长久立”的制度机制。目前,自治区层面形成“长久立”的制度机制130余项。
(五)从严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自治区党委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巡视整改全过程,统筹整合巡视整改办、纪检监察、组织、巡视、督查等力量,以铁的纪律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标本兼治、真抓实改,切实把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
1.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等经典著作作为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进行安排,有力引导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深研细悟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谋划贯彻落实举措。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学习强国”西藏学习平台栏目优化更新改造。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在全区地厅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作专题辅导报告,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000余场次,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500余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工作的关心关怀,自治区主要媒体累计刊播相关新闻报道1200余条。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体学习讨论,实现宣讲全覆盖。自治区主要媒体累计刊播相关报道1000余条,主要新闻网站推送重点稿件5100余篇次,阅读量达到320余万次;向各类新闻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1000余篇次,累计阅读量达到2400余万次。
三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重点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访尼成果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建立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建设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储备基地。
四是狠抓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以来5封贺(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参与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18项野外考察活动,推进拉萨青藏高原科学研究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新时代西藏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强区建设,立足建设重要世界旅游目的地,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壮大旅游新业态。调整优化医学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实施健康西藏17个专项行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着力在发挥领导作用上下功夫
一是统筹协调好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关系。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形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的“动车效应”;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保证自治区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支持政协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切实把围绕“中心环节”、突出“双向发力”、落实“政治责任”的要求贯通起来,推动协商民主发展。
二是统筹推进“四件大事”。紧紧围绕西藏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西藏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以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工作方法,统筹推进“四件大事”,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新征程。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西藏工作第一位的任务,维护好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按照“四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力推动西藏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最大贡献的思想,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屯兵和安民并举、固边和兴边并重,确保边疆巩固和边境安全。
三是补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进一步完善依法治藏制度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控制体系,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教材,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是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制定《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重要改革事项工作规范(试行)》,持续跟踪协调和督察问效,切实提高承接落实中央改革文件的效率和质量。制定西藏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办法等制度,完成教育领域改革成效总结评估。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五是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编制完成《2021年自治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编制2021年藏电外送方案。培育推广“地球第三极”区域公共品牌,助力区内特色优势产品走出西藏。积极构建高效商贸物流体系,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谋划“十四五”商务规划,推动商贸流通体系向偏远乡村延伸,建设发展新型供销社,降低物流成本。组织举办“地球第三极·西藏好水”专场推介会,推进“藏货出藏”。
六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整完善自治区党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力量统筹,指导区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进一步强化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和学科建设。健全对外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开创新时代西藏外宣工作新局面。继续深入开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强化群众性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
(二)扎实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方面
1.着力在维护稳定、强边兴边上下功夫
一是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进一步优化完善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党政军警民协调联动的维护政治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打击力度。
二是大力推进守边固边富边强边工作,确保边疆巩固和边境安全。持续加大边境地区帮扶项目和资金投入倾斜力度,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任务。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治藏稳藏兴藏事业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开新局、谱新篇,不断开创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局面。制定《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模范地(市)、模范县(区)、模范单位创建考评命名办法和评选表彰办法等配套文件,每3年举办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题部署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研究和读本编写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制作民族工作宣传片、民族团结宣传品,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大力宣传在西藏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英雄事迹,凝聚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四是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探索和创新新时代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思路和举措,大力宣传利寺惠僧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决心,切实提升依法管理寺庙能力。
2.着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上下功夫
一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系统梳理新发展理念十三个方面的丰富内涵,制定出台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综合管理,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建立问责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开展“十三五”规划项目实施情况实地调研评估工作及“十三五”中央预算内投资西藏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对各地(市)和自治区本级部门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考核结果,研究推动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中央财政直达市县资金实行报备制。
二是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强化基层排查识别、部门信息比对、因户因人精准帮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标准,扭住“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推进公共服务、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拆旧复垦、权益保障等各项工作。加大产业帮扶力度,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业、民族手工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更多农牧民群众就业增收,持续强化消费帮扶。充分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促进发展生产稳定增收作用,提高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和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认真谋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工程项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西藏农情特点,明确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富裕富足。
三是统筹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四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要求,在发展经济中不断改善民生,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推进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制定控辍保学、高中阶段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西藏班选派教师管理等方面制度办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组建5492个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实施“美丽西藏、可爱家乡”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加大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力度,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已发布岗位44522个。强化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行动。组织开展就业援藏回访工作,协调援藏省市和援藏央企提供适合西藏高校毕业生的区外就业岗位1.8万个,7地(市)在各对口援藏省市共建立17个就业联络服务站。
四是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出台《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研究,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实施大江大河源头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工程。严把项目建设环保准入关、资源消耗关、产业政策关,严格控制资源能源消耗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无新增“三高”项目。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制定《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出台《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水保管理责任。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目前,西藏仍是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着力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
一是坚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地(市)委和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每年年底开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机制。召开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对22个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对4个地方和单位开展巡视“回头看”,实现九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全覆盖。
二是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自治区党委精准分析研判管党治党形势,聚焦突出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深入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部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强化巡视整改、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等各项任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引领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科学谋划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坚定不移惩治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深刻剖析国有企业重点问题,梳理排查经营和廉洁风险,制定(修订)制度办法,全面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关于监管企业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制度办法,构建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
四是从严规范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自2021年3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基本实现电子化交易。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招投标普遍存在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工作组赴各地(市)对新建、在建和续建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专项检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行业归口监管,交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全区“一张清单”。建立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专家库,加快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开展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规范工作。
五是集中整治司法执法领域顽瘴痼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配合中央督导组开展督导,派出驻点指导组进驻市县开展指导工作;聚焦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突出问题,聚焦政法系统多发性、顽固性问题,动真碰硬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强化治建并举,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健全组织部门与政法部门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开展全区监狱专项监督活动,全面排查起底违规违纪问题,协同纪委监委机关查处腐败问题,加大案件倒查问责力度。
六是加大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力度,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编印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约束各级党政干部行为;聚焦腐败问题,深入剖析研判,形成调研报告;健全完善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相关制度;加大通报警示力度。
2.着力在强化监督责任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的风险,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定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时刻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严肃问责违反政治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把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公安、国家安全等职能监督协调贯通起来,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严格执行严禁党员信仰宗教纪律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决肃清流毒积弊。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全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反馈整改情况“回头看”;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是深化改革,强筋壮骨。深化拓展“三转”成效,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深化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培训、业务培训,加大以案代训力度,刀刃向内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干扰审查办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持续纠治“灯下黑”,着力建设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3.着力在纠治“四风”上下功夫
一是驰而不息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零报告”单位作为检查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援藏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公款代缴水电费等情况专项检查,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自查整改,各地(市)各部门各单位正在加紧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对落实党中央决策精神和区党委部署要求实行闭环管理,用好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成果,从中梳理查处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一步提高会议质效,严格控制会议时长和列席人员数量。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每名省级领导干部带头联系1个县、1个乡镇、1个村。巡视整改以来,省级领导干部深入偏远艰苦地区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41篇;地厅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共调研6432人次,形成调研报告6432篇。
三是继续加大基层减负工作力度。印发自治区级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始终保持对精文简会、督查检查考核的刚性约束和压减态势。
(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着力在班子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着力增强自治区党委班子整体功能。一体推进班子成员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组织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到沿海发达省市和其他边疆民族地区学习考察,切实提高省级领导干部战略思维、创新意识,增强班子整体效能。
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既防止民主不够、集中不力,又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对新任职干部谈话的必谈内容,指导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完善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着力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干部工作统筹谋划。忠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明确各层级领导班子配备的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完成地(市)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年度考核,坚持长远考虑与近期安排相结合,明确优化方向,增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围绕抓好“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
二是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多措并举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选派优秀干部到区外挂职任职,到对口支援省市、单位跟岗学习,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区)党政班子挂职;在专招生招录中大幅增加教育、医疗人才,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协调有关对口支援省市精准选派急需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短期援藏,首次把3000多名系统专项援藏干部人才纳入对口援藏总盘子;吸引博士服务团成员延期服务或调藏工作;优化区内公开考录专业资格条件设置,重点补充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把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事关党在西藏事业薪火相传的百年大计来抓。
三是完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环境。出台《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制定《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修订《西藏自治区博士服务团工作管理办法》,引才待遇大为提高,留人环境大幅改善。明确2021年全区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重点引进理工农医等专业人才。引导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有效流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拓宽人才培养引进渠道。深化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健全帮带机制,加快本土人才成长步伐。
四是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聚焦易发多发问题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认真执行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坚持审核关口前移,动议即审、该核早核。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重要情况、敏感信息及时掌握、跟踪了解,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常态化规范地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专项整治,开展违规选人用人、干部“泡病号”、违规违纪发展党员、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四个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顽瘴痼疾。
五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地域概念、部门界限,合理配置干部资源,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春水”。开展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交流任职,畅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支队伍”交流渠道,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结合换届有计划地对关键岗位干部进行交流,既推动事业长远发展,又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六是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领导班子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修订《地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注重在维护稳定最前沿、经济发展主战场、生态环保主阵地、固边强边第一线选拔干部,拓宽干部成长渠道。改善基层干部办公和生产生活条件,研究工资总额增量向乡镇、边境县、高海拔地区倾斜的具体办法,协调解决干部职工后顾之忧。启动全区首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七是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和孔繁森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更”专题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必学内容,线上线下相结合,教育党员干部30万人次。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为契机,精心做好“七一”勋章、全国“两优一先”和全区“三优一先”推荐工作,集中宣传报道一批作出突出贡献的“老西藏”先进事迹。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筑牢初心使命,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矢志扎根高原、拼搏奉献。
八是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在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为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推动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共培训各级党员干部18万人次,增强了服务群众的工作本领。
3.着力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注重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外出务工返乡致富能手、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乡村振兴专干等优秀党员中选拔村干部。着眼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开展新一轮村主要干部区外轮训工作。实施村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攻坚行动。坚持应派尽派、全面覆盖,择优选派干部驻村。厘清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乡村振兴等专干与村“两委”的权责边界,搞好“传帮带”,防止包办代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听党话跟党走、善团结会发展、能致富保稳定、遇事不糊涂、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反分裂斗争桥头堡、民族团结工作队、群众致富带头人。
二是加大社区党组织建设力度。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推动街道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共驻共建共享。出台《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调整优化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增强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开展社区工作力量摸底排查,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配套解决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
三是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教育活动,推动做到“三个表率、一个模范”。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专项整治。
四是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党建总体要求进章程。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办事。推进核心管理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区属国有企业设立“党员示范岗”,有效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建工作部部长。把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联动。
五是继续实施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攻坚行动。紧盯薄弱环节,健全基层组织,理顺隶属关系,优化工作机制。批复成立自治区快递行业党委和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召开全区“小个专”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制定推进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及时通报,全区符合“三有”标准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大幅提升。
(五)一体推动全面整改、系统整改、持续整改方面
1.着力在持续整改、一体整改上下功夫
一是自治区党委把自己摆进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班子以上率下,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常委同志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同时,地(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和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营造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
二是持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各项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推进,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整改台账,加大督办力度。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堵塞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制度漏洞。
2.着力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下功夫
一是扎实开展“三更”专题教育。组织编写“政治标准篇”“党性要求篇”“组织纪律篇”3个读本,抓好学习研讨、警示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党员干部深入查找、坚决纠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依法依规执政、行政、办事意识,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主动履责,树立新时代西藏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
二是突出对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的考核考察。坚持把干部担当作为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政治素质考察、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在做好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平时考核、任期考核了解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看干部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
三是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调整力度。认真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对不担当不作为的,根据具体情形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保护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按照全面系统整改的原则,自治区党委将上轮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后续整改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列入自治区总体整改方案,对相关问题统筹研究、一体整改,系统推动、全面整改,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坚持不懈、巩固成果,以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自治区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第十巡视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有些问题能马上整改的,立即按照建议整改;有些问题因西藏特殊情况等原因一时难以整改而需要持续整改、长期坚持的,将按照整改要求,直面问题、克服困难,创新方法、综合施策,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巡视整改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西藏一切工作都是政治工作”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推动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西藏实现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总结运用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成功实践大调研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藏、依法行政,扎实有序推动西藏立法工作,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教育,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藏兴藏水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组织开展好“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深入开展“三更”专题教育,打造一支适应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执政骨干队伍。
(二)坚持系统思维,集中精力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找准国家战略与西藏发展结合点,主动服务和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实现“四件大事”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坚持不懈维护和谐稳定,坚决克服“三个估计不足”,全面做好涉稳处突准备。坚持不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不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五个有利于”标准,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持续在“导”上下功夫,旗帜鲜明地消除十四世达赖利用宗教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坚持不懈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四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坚持不懈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美丽西藏,努力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坚持不懈加强边境地区建设,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
(三)夯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完成好《西藏自治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2021年度任务安排》,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与“四件大事”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党负责,对西藏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重点案件查办,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继续加大腐败问题惩处力度,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办法,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合中央做好自治区党委换届工作,优化班子结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完善书记专题会和常委会议事机制和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纵向横向一起抓,着力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进一步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攻坚行动,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五)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思想,坚持目标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坚持现行巡视整改的体制机制不变,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每季度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调度一次,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不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问题、推进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扩大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持续推进;对需要建章立制的整改任务,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机制就完善到哪里。对中央第十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案件,再次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核实,列出清单、跟踪督办。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该说明情况的说明情况,该谈话教育的诫勉谈话,对违反纪律的进行纪律处分,对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4日,中央巡视组向云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真改实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云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云南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代表中央要求,体现中央权威。云南省委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谋划和抓好巡视整改,努力向党中央和全省各族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
(一)深化理论学习,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中央巡视组向云南反馈巡视意见后,省委常委会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月20日,省委举办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2月22日,省委召开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云南省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抓紧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3月30日和4月14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邀请专家作“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辅导,进一步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认识。4月21日,省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视反馈的问题和阶段性整改进展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以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明显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模范践行“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要求。省委及时成立以省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抓好督促指导、协调落实和服务保障,实现全省上下“一盘棋”抓整改。省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措施,带头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带领省级四套班子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蹲点一线调查研究,并在16个州(市)召开现场办公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把脉定向,带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抓落实、办实事、解难题。相继在大理、曲靖、怒江、昭通、红河5个州(市)分别召开全省湖泊保护治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保护及边境安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全省“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等专题会议,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边境疫情防控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将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措施细化到每一件事、时限安排到每一个节点,全省上下形成了多方联动、合力攻坚、全面整改、真改实改的良好局面。
(三)从严从实督导,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省委建立了巡视整改“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机制,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细化153项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开展1次调度,对重点责任单位开展3轮次现场督导,实现重点事项和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指导推动全覆盖。省纪委监委制定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方案,采取随机抽查、通报曝光、汇报点评等措施,督促推动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对巡视整改中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责任不清晰,整改措施大而化之、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整改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问责,第一时间对在边境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的瑞丽市委原主要领导给予撤职降级处分,对保山市东河污染治理不力、昆明市铭真高尔夫球场、玉溪市杞麓湖污染治理问题进行直查直办直播,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释放从严从实整改的强烈信号。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方面
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着力解决践行“三个定位”不够到位的问题。
(1)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一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学习教育。今年以来,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网络强国、党史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二是专题培训学习研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对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全覆盖轮训,共培训3.96万人,参训率100%。三是进一步压实抓落实的政治责任。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逐条分析研判,把原有110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为171项,健全并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动态跟踪和重点督办工作机制,在全省综合考评中进一步加大对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
(2)胸怀“两个大局”,进一步找准云南主动融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思路、目标和举措。一是立足优势,找准切入点。深入分析云南在“大循环、双循环”中的位置、比较优势,结合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对标对表“三个定位”和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加强谋划、主动融入,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理清了思路。出台一批加快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培育发展新型消费的政策措施。二是瞄准短板,锁定目标。盯紧“十四五”末期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等指标分别比“十三五”末期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全国2020年平均水平的目标,研究培植支柱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方面的一系列举措。三是一线办公,推动落实。省委相继在各个州(市)召开现场办公会,进一步厘清各州(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发展举措,推进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3)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着力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重要回信精神为引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切实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步伐。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完成《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加快编制《云南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中长期规划》。二是强化示范带动。加快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兴边富民行动和强边固防工程、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等系列项目,统筹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大众化,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思想认同。命名22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级各类学校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持续巩固和推进国家统编三科教材推广使用全覆盖。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中小学主题班队会重要内容,以真切感人、贴近生活的教育形式夯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根基。四是强化法治保障。积极推进年内完成《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立法,加大《云南省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施意见》落实力度,适时启动修订《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推进建立各民族共同生活的互嵌式社区模式。五是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查处打击境内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活动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4)牢牢把握“保护”的核心要义,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流域、洱海保护治理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出台《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与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巩固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和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累计检查各类对象21012家,初步核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线索42637个,立案查处2320家。今年1—9月,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为98.2%;全省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率(达到或优于III类)占84.1%,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二是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政治要件,以革命性举措抓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重要批示后,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专题学习,从“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等方面,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及根源,将“滇池是用来保护的,不是用来开发的”作为底线要求,牢固树立“跳出滇池、发展昆明”理念;及时成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排查甄别、整治推进、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四个工作组,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还湖于民、保护第一、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逐湖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以及“退、减、调、治、管”等系列措施,全面推进滇池等九大高原湖泊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彻底转变“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开发模式,坚决改变滇池沿岸“贴线开发、过度开发”的现状,以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实际成效体现“两个维护”。截至9月底,滇池沿岸共排查点(片)546个,累计拆除建筑物面积71.91万平方米。其中,滇池南湾五渔邨小镇已建和在建建筑317栋39.18万平方米全部拆除,长腰山违规违建整治及生态功能恢复成效明显,形成了滇池违规违建整改和生态功能恢复的强劲态势,带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实施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六个一行动”。制定了相应实施方案,力争到2025年,典型生态系统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物种保护率达90%以上。有序推进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高标准高水平办好大会。四是组织开展种茶毁林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巩固拓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持“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对排查出的167个实际违法图斑全部进行查处,共立案查处225起,收回林地63.23公顷,恢复植被69.03公顷。五是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率队现场调研督办滇池长腰山过度开发问题、杞麓湖保护治理问题等整改工作。对2019年九大高原湖泊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在州(市)现场办公会等重要会议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高位推进整改工作。六是认真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依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活动。
(5)牢牢把握“服务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发展大局”的核心要义,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一是抓好规划编制实施。抓紧编制《云南省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规划(2021—2025年)》等,印发实施任务落实的工作指南。二是纵深推进战略合作。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访缅、访老及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第二届中缅经济走廊论坛等成果落实,利用好中缅经济走廊联委会、滇缅合作论坛、云南—曼德勒地方合作机制、云南—仰光友好关系等机制平台及驻缅使领馆等对缅合作渠道,积极配合推进中缅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加快推进有关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参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加快推进中老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充分利用云南—老挝北部合作机制,全力推进滇老合作。三是加快大通道建设步伐。加快推进与周边国家的铁路、公路、水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确保中老铁路、大瑞铁路大保段年内建成通车。四是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高质量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今年以来,自贸区新设企业13270户,同比增长12.8%;外贸进出口完成634.96亿元,同比增长191.3%。创新提升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链,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加快推进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缅瑞丽—木姐边境经济合作区、中越河口—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和瑞丽、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昆明、德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今年以来,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额9.97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71倍。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主业对外投资,促进我省优势产能、技术、品牌等“走出去”;全省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7.03亿美元,西部排名第二。五是深化人文交流合作。聚焦南亚东南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庆祝澜湄合作5周年等活动,创办中缅智库高端论坛、跨喜马拉雅发展论坛等国际区域性合作机制,制定云南省参与澜湄合作的规划,引导推动科教文卫部门和民间组织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捐赠抗疫物资,积极支持周边国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2.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补齐制约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短板。
(1)创新发展思路和机制模式,着力解决创新驱动不足的问题。一是将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作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编制完成《云南省“十四五”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着手起草《关于实施“一二三行动”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意见》。深入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绿色制造业深度融合,把绿色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目前,正积极推进乌东德、白鹤滩等大型水电站和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绿色能源产业加速发展,已跃升为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以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为发展方向,以“一部手机游云南”重构旅游新生态,围绕建设国际康养示范区,加快对接国际康养旅游市场,升级康养旅游消费,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二是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编制《云南省“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推动形成“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空间发展格局。三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两型三化”产业发展方向,大抓产业、主攻工业,着力壮大支柱产业,打造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绿色安全、动态迭代的现代产业体系。四是着力夯实发展基础。按照“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要求,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加快铁路“八出省五出境”、高速公路“七出省五出境”、水路“两出省三出境”等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大通道建设。有序推进滇中引水工程一期建设,“兴水润滇”工程取得初步成效。着力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建设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落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省建成5G基站2.9万个。五是深入实施科教兴滇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标创新型省份建设,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创新为抓手,启动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乡村振兴科技支撑、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基层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入滇等科技行动,加快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聚焦重大科技需求,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为实现重点产业迈向产业链中高端提供技术支撑。云南大学首轮“双一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内高校建设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势特色学科,进一步提升高校基础研究能力和科技创新支撑力。实施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推进落实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六是全面落实国家能耗“双控”决策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推动能耗“双控”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召开全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对“双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制定能耗“双控”实施方案,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能耗控制目标、落实盯办责任人;坚持目标导向和清单管理,进一步明确钢铁、水泥、黄磷、绿色铝、工业硅、煤电“六大行业”能耗“双控”指标,建立健全约谈提醒、检查通报、监察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制定出台《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和能耗“双控”考核办法,激励引导重点行业领域腾出用能空间、超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策。以节能减污降碳为总抓手,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着力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提高产业附加值,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大力推进产业园区“腾笼换鸟”,鼓励聚焦主导产业开展集群式招商,着力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园区;依法依规关停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技改升级、转型发展一批低效产能,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生产要素空间和生态环境容量;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构筑面向未来的绿色能源体系,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云南贡献。
(2)全产业链重塑云南特色产业新优势,着力解决产业支撑不足的问题。一是全产业链重塑云南支柱产业发展新优势。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思路,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培育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加工龙头企业,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带,打造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的精深加工全产业链。深入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明确各县主导产业,制定具体推进方案;落实《云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起草《云南省“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瞄准高品质特色品种目标,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健全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农业各环节中采购和销售电子商务化;坚持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发展方向,加快发展绿色有机生产基地、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健全标准体系、生产体系和全过程追溯体系,推进农业资源一张图建设,打造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基地。编制《云南省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实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行动。二是全产业链重塑云南卷烟工业新优势。聚焦结构调整和品牌升级,建好行业“第一车间”,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建设数字烟草,巩固优质烟叶强省地位,继续保持云南卷烟国内国际市场规模、税利总额、一类烟规模和优质烟叶规模“五个第一”,云南烟草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三是全产业链重塑有色产业新优势。编制《云南省全链条重塑有色金属产业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云南省绿色铝硅全产业链深化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全力推进中国铝谷、世界光伏之都、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绿色新钛谷和液态金属谷建设。四是大力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编制完成《云南省“十四五”云上云行动计划》和《云南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初稿,大力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建设,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以区块链为突破口加快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成立云南省区块链中心,出台《云南省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区块链产业联盟成员超百家。省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昆明、玉溪、大理等城市大脑建设项目相继启动。
(3)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尚需优化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在全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年底前将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二是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编制《2021年全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8大项27小项任务目标。目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5%、49%;“一部手机办事通”20个办事主题1379个事项实现“掌上办”,注册人数突破2240万人,办件量超过1.1亿件;已建立“跨省通办”线上专区和线下专窗,有序推进14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积极推进西南5省区、泛珠内地9省区跨省通办工作;将33条热线归并纳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确保2021年年底前全省非紧急类热线分级分类实现一个号码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实现“全覆盖”、“常态化”目标;加快升级“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汇聚监管数据1825万条,推动实现督管联动、智慧监管、精准督查。四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策送上门、服务送到家”行动,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决整治“乱收费、乱摊派”。
(4)健全完善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专项行动”。作出“一平台、三机制”总体部署,“高效、简捷、精准”的全省统一救助平台已于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全面推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全覆盖。目前,全省产业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68万户脱贫户保持稳定,2020年实施的6132个产业扶贫项目,已完成6050个,完工率99%。建立健全股份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2021年投入7.5亿元,实施1500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推动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脱贫群众培训全覆盖,实现有就业意愿、有劳动力的脱贫户至少有1人就业。目前,全省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2.44万人,其中省外务工102.52万人,两项指标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二是严格落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收入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建立月监测、双月调度和动态帮扶制度,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截至目前,消除返贫风险9069户41640人、消除致贫风险10244户41967人。三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以奖代补工作方案》等,按照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要求,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规划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示范村、10000个美丽村庄。确定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资源和力量支持帮扶。截至9月底,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24亿元,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36亿元,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2021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8000公里,目前已累计完成4220公里;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各地区逐步解决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校舍项目开工244万平方米,竣工196万平方米;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59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省甲级标准,原88个贫困县和非贫困县的贫困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均达到省级标准;建立因病致贫返贫监测机制和救助机制,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农村供水保障长效机制,切实补齐供水工程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编制《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省1198个乡镇和近12.7万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或简易治理,69.7%的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得到治理或简易治理。
3.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着力解决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1)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紧密结合省情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和系统研究部署国家安全工作,动员全省人民共同打赢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的人民战争。以平安云南建设、庆祝建党100周年、COP15安保维稳为主线,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开展新一轮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成功化解一批矛盾纠纷。上半年,全省命案立案数同比下降16.14%,实现命案发案数和致人死亡数持续下降目标。
(2)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凝聚“边疆人民心向党”、“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的强大合力。充分整合调动各类资源,增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传宣讲。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台阵地作用,实现理论传播县、乡、村全覆盖。创新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中加强以党史教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持续推进党委宣传部、教育体育局等部门与高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实现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政部设置全覆盖。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系统研究部署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开展“清朗”、网络环境整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内容乱象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向校园渗透问题。
(3)加强党对边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筑牢边境立体化防控坚固防线。建立党政领导包保边境以及各级边防委及边防办定期研究强边固防和调度边境管控工作机制,压实“五级书记抓边防”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工作格局。把今年作为“边境建设年”,按照“全国第一、铜墙铁壁”的要求,以“五个一”工程为重点,一体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构筑严密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加大一线封控、二线查堵、抵边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行为。坚持“打、防、管、控、建、治”一体化推进,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严格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常态化开展巡逻防控,严格控制边境地区非必要人员往来,织密社区防控网络。健全完善疫情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六个立即、一个及时”的要求,加强应急演练和实战化训练,建立人员和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准备,确保突发疫情及时妥善处置。按照“无死角、标准化、建机制、智慧化”的要求,制定2021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着力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
(4)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边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及时化解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推动领导干部包案接访常态化制度化、实地督导、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等措施,扎实做好群众利益诉求类、涉法涉诉类信访件办理工作,积极推动从政策层面成批解决问题。二是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推动打击网络诈骗与单位考核、文明单位创建挂钩,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三是部署开展新一轮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监管和整治,通过织密湄公河巡逻防控网等举措,健全完善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执法部门警务协作机制,斩断跨境违法犯罪的“资金流”、“信息流”、“物品流”。四是开展云南省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云南省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严格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加大涉毒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省内保持“零制毒”、易制毒化学品“零流失”。五是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积极妥善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六是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强化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行业场所涉“黄赌毒”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政策,逐步构建政府债务借、用、管、还“1+7+8”制度体系,建立专项债券五级审核机制,严把项目储备、申报和发行质量关,严控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实做细风险化解方案,确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调研制定全省高校债务化解方案,“一校一策”积极化解高校债务,努力把高校债务降低到合理范围。
(二)关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修复净化建设政治生态方面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修复净化建设云南政治生态。
(1)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认清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建设的形势任务。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认识,深化对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余毒影响的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云南政治生态面临的形势任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清除云南政治生态的污染源、污染底泥、污染因子,严肃查处了一批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立案93件,其中省管干部77件,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面分析研判2018年以来全省查办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
(2)全面落实省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省委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制度,省委主要领导及时与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州(市)党委书记、省直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批评提醒;压紧压实省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省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前,由分管联系省领导对其开展教育引导和谈心谈话;坚持和完善省委常委带队实地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只‘挂名’不到场”的问题,为全省上下起好示范表率作用。
(3)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认真组织对“八个坚决肃清”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出评估。对全省近三年来查办的政治攀附、“圈子文化”、政治骗子、江湖术士等方面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印发《关于攀附秦光荣典型案例的通报》,拍摄制作《开尔行贿记》等重点专题片,督促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认真总结保山市“乔曾王”案的深刻教训,印发《关于“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涉案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净化一方,推进区域性政治生态大起底和全面修复净化,一个区域一个区域、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深化“蹲点式”调研监督,深入开展省属国有企业专项整治,立案查处了云南机场集团、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推动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电子交易、公开透明、在线监管,从制度层面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加强领导干部执行政商关系负面清单情况重点检查,斩断利益输送渠道,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扎实深入开展两批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干警主动投案436人,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干警1933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干警9164人。
(4)做深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贯彻“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坚持政治规矩、政治生活、政治文化一体建设,教育、惩治、制度一体推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围绕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摒弃单纯的办案思维,注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整体提升案件查办的质量和综合效果。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7499件,立案110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49人。健全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的工作机制,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措施,督促案发地区和单位以典型案例为镜鉴,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共建共创,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努力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良好环境。
2.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创新监督方式,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质量水平。
(1)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建立落实工作建议书机制,由省纪委监委牵头,梳理汇总省级班子及其成员分管联系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工作建议书,作为省级班子成员向分管联系部门提醒谈话的参考依据和工作建议,强化对省级班子及其成员和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修订州(市)、省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采取“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交叉式”检查等方式,增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制定《省委2021年巡视巡察工作要点》,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政治上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开展十届省委第十三轮、第十四轮巡视,共对4个州(市)、12个县(市、区)和14个省直部门(单位)、6户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巡视“回头看”。制定《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建立落实巡察工作省直联系点制度,积极探索上下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整体提升巡视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充分发挥好利剑作用。
(2)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监督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点,坚守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维护政治纪律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从政治纪律查起”具体化,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搞政治敷衍、浮萍式落实,破坏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瑞丽市“3·29”、“7·04”疫情防控严重失职失责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文化古迹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政绩观存在偏差,只利用不保护、只挂牌不尽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翁丁“2·14”火灾6个责任单位、1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认真总结统计造假、毁林种茶等教训,从“小切口”入手,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毁林种茶等典型问题进行“复盘”,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从政治纪律查起”的要求,找准政治监督的着力点。将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纪律审查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从政治上分析问题、研判定性,坚决有效纠正各类政治问题和偏差,对涉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案件优先处置和查办,以政治监督引领案件查办。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11件。
(3)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坚决防止“以办案论英雄”的倾向。深入落实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收集由审查调查对象自书的任职期间所在地区或部门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作出分析研判。深化运用“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选取部分州(市)和省直部门开展蹲点调研,进行政治生态“画像”,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系统剖析问题形成机理、科学研判发展规律,推动问题解决,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对策建议,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对近年来省管干部函询、面询情况进行排查,对多次函询、面询后又被立案查处查实的典型案例进行复盘,深入分析函询、面询不深不细的问题,查找工作短板;对函询、面询工作质量较低的承办部门发出提示预警函,促进工作严深细实。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互查、“推磨式”检查、“飞行点穴式”检查等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相继在各级各类媒体公开曝光5批次28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做到节日期间“通报在线”、“曝光在线”。探索与公安机关建立“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快查快处工作机制,连续15天进行集中通报曝光,通报15期63起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涉及党员、公职人员63人,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配合、通报曝光的常态化机制。今年以来,16个州(市)纪委监委共通报曝光79期266人,129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共通报曝光356期579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8135人次。全面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建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台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召开196次澄清正名会,对202人的诬告陷害问题进行了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精气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平台、三机制”专项监督,集中整治“烂尾楼”、中介组织“乱象”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持续推进“红白榜”等监督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4)探索推行多级联动、“室组地”联合等工作机制,以“动车组”模式提升监督效能。深化落实《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州(市)纪委监委领导和监督的意见(试行)》等制度,以换届工作为契机,选优配强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推动州(市)纪委监委解决空编问题,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派员督导、听取汇报、审核把关等形式,加强对州(市)纪委监委履行职责、实施问责、案件查办等工作的督促指导,整体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全面落实省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定性定量考核、“红白榜”通报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的优势”、“驻的权威”,促进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全面推行上级纪委监委以“小巡视”方式对下级纪委监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及时向州(市)纪委监委反馈有关情况,跟踪抓好督促问效。探索推行“2+1+1”、“1+3+N+X”等联动工作机制,整合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州(市)纪委监委工作力量抓好重点案件查办,以“动车组”模式破解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中的复杂问题。贯彻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助配合及“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优化整合办案力量,实现多地、多级、多部门联动监督、联合办案。
(5)坚持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着力锻造具有鲜明辨识度和贡献率的“云纪铁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塑形铸魂、打造具有鲜明特质“云纪铁军”为目标,以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锻造铁军”警示教育为载体,持续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业务技能、纪律规矩、作风形象等方面教育;按照“工作就是学习、实战就是培训”的理念,探索派驻机构整建制参与专案等形式开展集成作战,“点训”100名综合素质高、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试”、举办案管业务培训研讨会、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及“审理小课堂”培训等方式,着力建设一支高质素、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从严从实抓管理,今年年初,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暨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以正面典型为榜样,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全覆盖。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实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月报及零报告制度,相关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
3.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系列措施,着力解决文多会多督检考多的问题。省委召开省级五机关秘书长联席会议暨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优化调整省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统筹推进全省基层减负工作。按照减数量、减人员、减议程、减时长、减篇幅“五减”要求,制定《云南省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出台《云南省关于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月监测、季调度、年考核”制度,加强文件会议及督检考监管,对年度督查检查考核、文件会议等实行计划管理。省“四办”加强统筹协调,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调研中的形式主义。采取在16个州(市)召开现场办公会等方式,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促进发展。责成省残联、省交通运输厅、省交投集团、省林业和草原局认真抓好中央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引以为戒,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全面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着力解决决策脱离实际的问题。深刻剖析个别项目决策程序、专家论证、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问题和教训,强化重大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增强决策可行性;规范和深化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健全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科学性;全面落实决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效益、质量、社会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估;严格实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倒查的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制,压紧压实项目的监督管理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组织对《政府投资条例》、《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研,采用自检自查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基本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服务监管。
(3)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广大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完善“信、访、电、网”立体受理体系,不断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检举举报平台,每月定期抽查各级各部门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处置等情况,做到流转可查询、办理可监督、结果可追溯。以打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攻坚战为突破口,对昆明空港经济区违建拆除等重点群体和中央信访联席办通报的重点案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化解工作,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办结率达9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督促西双版纳州、昭通市妥善解决好橄榄坝库区和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安置问题。橄榄坝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有序推进,白鹤滩水电站移民搬迁已于今年3月顺利完成,电站首批机组已如期投产发电。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解决班子凝聚力创造力还有不足的问题。
(1)以省委换届为契机,着力加强省委班子建设。省委常委班子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省委常委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印发《省委常委班子成员领衔调研实施方案》,省委主要领导带头,就疫情防控、强边固防、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城乡建设等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摸清实情、推动落实、促进发展。结合2021年省委和州(市)党委集中换届,持续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调研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掌握一批厅处级优秀干部,着力选拔政治上强、善于开拓创新、领导水平和专业素养高、经过重大斗争考验的优秀干部担任党政正职,为省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州(市)领导班子换届等做好干部储备工作。
(2)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提升议事决策水平。把民主集中制列入省委常委会日常学习内容,使省委常委熟知规矩、掌握方法。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确保省委常委班子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着眼于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省委主要领导带头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坚持末位表态,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系统梳理全年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省委常委会会议2021年议题计划》,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科学合理安排议题,切实提高议事决策的质量水平。适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列席省委常委会会议,扩大知情权、参与权。
(3)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把“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作为2021年基层党建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让广大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为普通党员作出示范。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提醒机制,省委组织部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把“严”和“实”贯穿民主生活会全过程,高质量开好省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特别是今年4月21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围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深入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触及思想、触动灵魂,较好地推动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促进了工作落实。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着力补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短板。
(1)全面实施“三个工程”,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并结合今年开展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覆盖调研工作,同步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实施年轻干部工程,出台《云南省年轻干部跨地区、跨条块、跨领域交流任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切实提高年轻干部在同职级干部中的比例。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工程,强化少数民族干部发现储备和交流培养工作,在各级班子中配备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实施专业干部工程。坚持每年实施干部专业能力提升“521”计划,省级层面每年选派500名左右厅级干部出省开展专业化培训,选派2000名左右省直机关处级干部到省级培训机构专题研修,选派10000名左右基层干部到省级培训机构集中开展专业化培训。今年以来,已选派287名厅级干部出省开展专业化培训,选派5990名基层干部到省级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化培训。推进选派干部出省挂职工作,计划组织200余名优秀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上海市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深入实施“党政青苗人才”专项计划,针对全省经济金融、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自贸区建设等专业人才缺乏实际,2021年计划面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招录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2)全面优化引才、育才、用才环境,着力解决“高精尖缺”人才匮乏问题。将2021年确定为“云南人才环境提升年”,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党管人才责任。对70多个人才计划项目进行摸底排查,扎实推进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关于在昆高等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扩大用人自主权试点工作的意见》、《云南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措施,抓紧筹备“第六届云南国际人才交流会”,努力把云南的良好生态和优美环境转化成集聚高端人才的优势。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申报评审工作,鼓励支持各级各类用人主体积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云南省10人上榜。做好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遴选推荐,组织实施中国博士后科技服务团云南行、博士后学术交流等活动。加快落实省政府与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签订的省院省校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内容,进一步承办好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工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办“创业导师及海外赤子助力乡村振兴怒江行活动”,签订落实滇粤人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3)及时纠正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推进问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以昆明市五华区问责泛化、简单化案例为镜鉴,开展对各问责主体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效果评估,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精准规范问责的意见》,推进执纪问责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研究制定《推动问责工作高质量发展方案(2021年度)》,成立省纪委监委问责工作会审组,加强对问责案件的审核把关,及时纠正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将典型问责案件评查工作纳入年度案件评查工作;举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专题业务培训班,整体提高问责工作水平;组建“问责业务人才库”,公示了第一批人才库79人名单。定期分析全省问责情况,加强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事项的审核把关和指导,以问责的精准化、规范化激发党员干部勇担当、善作为的精气神。
3.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不强的问题。
(1)以模范机关达标创建为抓手,推进机关党建提质增效。省委先后召开全省组织部长会、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等会议,对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主要领导在全省组织部长会上,专门就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印发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和重点项目清单,配套印发州(市)、省直单位、国有企业、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党委(党组)书记及州、县教育工委书记2021年抓基层党建工作6类责任清单,分类别具体指导,分领域系统推进基层党建。召开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聚焦机关党建重点任务项目化、基层党建标准化、日常工作常规化、考核评价刚性化,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评选工作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对全省垂直管理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推动机关党建上下联动。省委领导集体约谈10家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推动存在问题整改。结合省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调研分析研判情况,及时调整部分省直部门党组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负责同志,进一步强化省直部门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以网格化治理为目标,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探索“党组织+”模式,接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乡村治理,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组织化、劳务输出组织化、后续帮扶组织化、思想引领组织化、文明生活组织化水平。召开州(市)党委组织部部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述职评议会,完成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28272名,督促各州(市)继续巩固拓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党组织在城乡基层的领导得到有力加强。在“云岭先锋”平台上线运行“四议两公开”管理系统,提高党员群众知晓率。推动基层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组织实施2021年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已筛选确定全国、全省示范市党委书记领航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在全省开展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行动,推动领域党建全面融入、小区党建全面覆盖、网格治理全面深化、基础保障全面提升。
(3)全面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党的建设,切实消除“两新”组织党建空白点。针对国企、高校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问题,建立省委组织部与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协商党建工作相关事宜,开展高校“一流党建”和中小学“云岭红烛·育人先锋”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一企一策”建设和“一企一品牌”创建,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走深走实,着力解决工作弱化虚化等问题。着力扩大“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召开第六、第七次会议,对“两新”组织党建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制管理、责任化落实。建立常态化抓摸排、抓覆盖、抓巩固的工作机制,消除党建“空白点”。持续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单项下达“两新”组织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加强互联网企业、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党建工作调研,积极推动把党的工作做到快递员、网约工等新就业群体中。组织全省“两新”组织党组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全省选树30个“党建强、发展强”示范党组织、10名“十佳党组织好书记”、10名“十佳党建工作指导员”,示范带动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四)关于整改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举一反三抓整改。省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省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对巡视新发现的问题和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和巡视工作指导督导指出的问题,认真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件件有着落。认真落实“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要求,推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制定实施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接续推动问题解决到位。紧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2017年以来,审计署对云南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94.24%,是历年来整改成效最为明显的一次。
2.聚焦重点难点,坚决彻底抓整改。对2017年中央巡视“回头看”以来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点对点加强督办,确保全部整改销号。一是采取资产无偿划转、终止原合同、变更租赁主体等措施,完成省妇联租赁房屋收回、移交整改任务。二是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先曝光再查处,对省委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行业、系统(单位)督促开展“自曝家丑”倒逼整改,减少“四风”问题存量、遏制增量。三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工作。
(五)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置方面
1.认真核查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作为政治交办件,专题研究、分析排查,优先办理、深挖细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加强线索处置情况动态管理,实行“任务清单制”、“台账制”、“底稿制”、“例会专题汇报制”,运用“提示函”、“警示函”等,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督办。目前,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正按计划有力有序推进。
2.高质量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组织召开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对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印发《对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检的工作方案》,协调和督促政法机关和信访部门按比例对涉法涉诉类、利益诉求类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检。目前,信访举报件、群众利益诉求类信访件、涉法涉诉类信访件办结率分别达99.3%、99.99%、100%。
三、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以整改实际成效促进云南高质量发展
经过全省上下的集中攻坚、精准发力,中央巡视反馈和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已整改落实62项,需长期整改的57项,已取得重大进展4项,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一是巡视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在云岭大地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正全面转化为云南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广大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方面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实现全员有触动、全员受教育、全员有改进,极大地提升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肃清了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影响,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实现由“乱”转“治”、由“量变”到“质变”的深刻变化,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全面形成。四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层战斗堡垒持续巩固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在换届中得到调整和优化,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五是省委常委班子以上率下转作风、亲力亲为抓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得到有效破解,人民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大幅提升。六是坚持以巡视整改的“硬”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快”,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市场预期不断改善,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升,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2%、14.4%、17.4%、13%、11%、14.7%。
巡视整改是军令状、承诺书、硬任务。下一步,省委将严格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继续保持高位推动的强劲态势,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力度不变、热度不减,不折不扣地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一是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持续深化的整改任务,特别是针对一些短时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件一件对标,一项一项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坚决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各项工作,继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成效上下功夫,组织开展抽查核查,强化整改效果评估,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抓紧抓好中央巡视组移交线索处置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四是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把“改”和“立”统筹起来,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从个性问题、具体问题中解剖发现面上的问题、根源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加快建立、完善务实管用、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五是以巡视整改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对云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在“十四五”开局起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过程中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中闯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路子,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水利部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5日,中央巡视组向水利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政治责任,把中央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水利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融入”要求,以最坚定的政治立场、最坚决的政治态度、最过硬的政治作风,坚决扛起中央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先后召开11次部党组会,研究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召开4次部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体会议、12次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1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工作安排,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研究重要问题,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表对标,增强做好中央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水利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领会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责任。先后开展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等。及时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印发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从紧迫性、重要性、全员性上对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水利部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有关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整改任务全覆盖、解决问题动真格、举一反三扩成效、长效整改建机制的工作思路,把力量调动起来,把责任落实下来,逐项逐条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强化统筹部署和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部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落实,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中央巡视整改负首责;部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担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以推进会、专题办公会等方式听取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指导督促推进整改工作;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工作,确保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地有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党建、人事等工作的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中央巡视整改具体工作。二是认真召开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党组成员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以上率下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建立中央巡视整改责任清单签领制度。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签领部党组整改责任清单,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领整改责任清单,认领了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
(三)深化标本兼治推进整改,刀刃向内,系统全面制定整改方案及“三个清单”。水利部党组认真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方面12个主要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紧盯具体问题,着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也注重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强化系统施治,逐字逐句进行分析,逐条逐项研究落实。研究制定《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有关措施、工作要求等,细化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提出261项整改措施。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解任务,分别建立了落实自身整改任务的“三个清单”,为确保中央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突出政治整改,重点突破,实施中央巡视整改专项行动。水利部党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部属系统集中开展“政治对标、思路对标、任务对标,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巡视整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以分阶段分专题学思践悟的方式,组织部属系统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参加辅导讲座、开展研讨交流、撰写学习体会、接受学习成效评估等方式,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政治对标,与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下简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思路对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行任务对标,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切实把中央巡视整改与谋划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通过“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抓住了本次中央巡视整改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促进部属系统深化了对新发展阶段水利历史使命和任务的认识,提升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实践中落地落实的动能,增强了标本兼治推进中央巡视整改、以整改成效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坚持全员参与,融入贯通,多措并举提升中央巡视整改成效。坚持把中央巡视整改作为自我净化、自我革命、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按照“基本+”的思路,把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分为共性问题、具体领域问题、“点名道姓”问题。将共性问题作为“基本”问题,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都要进行整改;将具体领域、“点名道姓”问题作为“+”的问题,有关司局、单位落实整改,据此形成“一单位(部门)一清单”。把中央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使部属系统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其中,全系统、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落实整改任务。紧紧围绕中央巡视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部领导先后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湖北、上海、江苏、浙江、重庆、江西、安徽等地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摸实情、找办法、解难题,有效破解了一批整改中的难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推动中央巡视整改与制定实施“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围绕水资源节约与利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廉政风险防控、全面从严治党等中央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研究制定了18项制度,修订了1项制度,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成果。
(六)健全整改督促保障工作机制,集中攻坚,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一是战役部署、挂图作战。制作水利部党组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度图,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逐条逐项督办推进,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定期调度、分类督办。建立中央巡视整改周调度、月调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调度工作安排,按照全体调度和分专题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度11次。驻部纪检监察组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督促水利部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核对“三个清单”;主要负责同志对承担整改任务较重的司局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及时分析研判整改进展情况,向水利部党组提出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督促落实。三是对账销号、定期汇报。建立中央巡视整改对账销号工作机制,制定对账销号单,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对账销号工作的组织领导、销号内容、工作流程等进行明确。经分管部领导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领导小组研究销号等工作程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措施进行集中销号,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办检查,汇总整理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按要求向驻部纪检监察组通报。建立中央巡视整改专报机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送巡视整改专报8期。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确保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61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35项,正在整改的126项均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长期整改措施41项,均按计划持续推进。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履行职责不够充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坚持跳出水利看水利,着眼全局推动谋划水利工作。在部属系统部署开展“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系统梳理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明确了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设定了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四个次级目标,提出了六条实施路径,形成69项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专项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初步形成一套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国家水网顶层设计。围绕更好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赴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环太湖地区、三峡工程等调研,赴西藏、新疆调研水利援藏援疆工作,研究部署国家重大战略贯彻落实、水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水利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的需求。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水利部不仅是政治机关,而且是政治机关中的第一方阵,要善于从政治上谋划业务工作。印发水利部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宣传方案,组织召开创建模范机关宣传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水利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步开展政治素质考察和测评。印发《关于在职称评审中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的通知》,对职称评审中加强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审查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水利部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原汁原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广西、青海、西藏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部党组示范带动分专题组织学习研讨,举办部党组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读书班,组建4个宣讲团开展8场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组织3期司局级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水问题,先后实施三批部党组直接组织和推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27个,实行台账管理、动态监控和月调度机制,要求下沉一线、深入群众、找准问题,全链条精准掌握工作进度、阶段成效、办理结果,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办实事现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举办“治水百年路 牢记为民心——走进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中的水利”主题展览、学习弘扬红旗渠精神“一报告、两展览”专题活动等。组织水利部青年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六个一”活动,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青年干部学习交流会,举办水利部青年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强信念”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组建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并开展督促指导,实现对55家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现场督导全覆盖。四是充分发挥党组学习带动作用。完善水利部党组学习制度,建立学习电子台账,每个学习议题至少2名部党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重点,着力提高理论指导实践能力,制定《中共水利部党组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部党组中心组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举办了12次集体学习研讨、5场专题辅导讲座,部党组成员带头发言、领学导学。强化督促指导,印发《关于2020年度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通报》,部署开展列席旁听直属单位中心组学习工作。五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建立2021年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工作台账,将贯彻落实任务纳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将涉及水利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纳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台账,明确分工。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涉及水利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回头看”,先后派出26个工作组开展现场核查和督导调研。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和洞庭湖、鄱阳湖非法矮围专项整治,指导督促沿江9省(直辖市)开展非法矮围排查,逐项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对4个省(直辖市)矮围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小水电清理整改等专项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2021年8月水利部系统全体职工取消休假,国庆期间防汛有关部门单位取消休假,全力投入抗洪大战大考。高峰期3.3万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坚守在黄河干堤、控导工程和生产堤沿线,黄河汛情、工情、险情整体可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太湖流域调度协调机制,设立调度协调组,强化太湖流域多目标统筹优化科学调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库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建立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体系,公布“十四五”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督促各地加快除险加固项目实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2021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完善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水库基础信息和安全状况数字化台账,逐步实现水库信息动态化、精准化管理,保障水库运行安全。
2.扎实履行水利职能责任。一是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推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2021年工作要点》。指导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完成2020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7个流域管理机构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节水评价台账。完成“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加强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向国家认监委申请并通过绿色产品资质认证,发布2021年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组织开展节水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强节水标准实施与监督,编制完成对张陆湾节水灌溉标准化示范区的现场评审方案并开展现场评审。统筹组织开展流域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究。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全国“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任务,将骨干渠道防渗衬砌、减少输配水损失、完善用水计量设施作为节水重要内容。指导75处大型灌区做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联合财政部印发实施方案,启动461处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结合春灌加强灌溉节水管理,开展对大水漫灌情况的摸底排查,指导改进地面灌溉方式。召开中新水资源工作组第五次会议,围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政策、技术和地方实践等进行交流。召开中芬水利合作联合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交流节水政策措施。召开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高层对话会和商务研讨会,为中欧科研机构和企业就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进行技术交流提供平台。将节水作为水利普法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组织开展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相关活动,在中央和水利媒体开展节水、护水、爱水、惜水公益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面向社会的节水宣传力度,上线运行“节水中国”网站。二是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约谈2020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省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2018年至2020年利用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发现的超许可取水问题组织开展整改。针对2020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发现的超许可、超计划取水等问题,以“一省一单”形式反馈有关省(自治区),督促推进整改。印发《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明确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名单,制定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政策措施。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已核查登记取水口560多万个,针对认定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华北地区河湖生态补水。联合河北省政府启动2021年夏季滹沱河、大清河(白洋淀)生态补水,累计补水量2.21亿立方米,627公里河道全线贯通。统筹多种水源,组织实施永定河全线通水生态补水,2021年9月27日,实现永定河865公里河道全线通水入海。三是扎实开展堤防安全达标和蓄滞洪区建设。将解决规模以上堤防不达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不健全等相关建设内容以及海河、长江、淮河等流域蓄滞洪区相关建设内容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部领导带队调研长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深化蓄滞洪区优化调整和安全建设。进一步摸清长江流域蓄滞洪区蓄洪水位、蓄洪容积、分洪方式等防洪相关调度情况。持续指导长江华阳河、杜家台以及鄱阳湖康山、珠湖、黄湖、方洲斜塘等蓄滞洪区工程前期工作,由中央立项审批的,做到可研即到即审。四是有效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深入分析农村供水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和解决方案,认真做好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等渠道反映问题的整改。明确2021年度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地方加强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编制印发“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指导地方持续完善农村供水设施,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定期调度推进。五是大力推进依法管水治水。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印发《水利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方案》,抓好法定职责落实。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送审稿)的起草工作。加快推动地下水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立法工作。启动修订水法的前期论证工作。按照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全面梳理现有水利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提出立、改、废的相关建议。研究修订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全面强化对水利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的管理,废止了一批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全国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聚焦违法取用水问题,开展京津冀水资源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公布全国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组织召开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和采砂船舶专项治理。六是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开展水利网信发展调查,摸清各地水利部门信息化基础设施情况,研究分析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短板。编制《“十四五”智慧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水利业务网运行管理办法》。对水利业务骨干网带宽进行扩容,推进水利业务网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融合应用,推动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水利蓝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通过水利一张图的推广应用,强化水利数据共享利用,完成水库基础数据校核并支撑业务应用。
3.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一是落实落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改革任务。按照国务院部署,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部际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部际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河长湖长履职规范等,做好对地方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压紧压实河长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推动建立黄河流域省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6家流域管理机构已建立“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协作机制。二是积极推动水权改革。印发《2021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对推进水权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调研了解水权交易工作基础、交易需求,推动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针对尚未完成水量分配的43条跨省河湖,研究提出水量分配工作计划,新批复六硐河(含漕渡河)、黄华河、罗江、九洲江、谷拉河、泾河、交溪、建溪、竹竿河、洮儿河等10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三是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工作。针对853处供水计量设施未安装到位的灌区进行评估分析,明确确有需要安装的计量设施为830处,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调度、动态管理、严格销号。督促指导相关省份组织灌区利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地方债等资金,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目前,830处供水计量设施已全部安装到位。将同步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作为“十四五”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的重要建设内容,计划新建改造2万多处骨干工程供水计量设施。四是推动内部机构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完成对部机关各司局的编制、人员情况分析梳理,形成初步调整方案,制定《2021年水利部机关公务员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对部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批复和修订情况的梳理,完成3家单位“三定”规定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增进干部职工的沟通了解与团结协作。
4.有效防范化解水利领域重大风险。一是健全防洪体系,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围绕确保首都防洪绝对安全,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赴北京市、雄安新区、天津市对完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扎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将水利行业防洪体系相关建设内容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重点山洪沟防洪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通知》,针对2020年度因资金整合未完成治理的山洪沟,要求编制防御应急预案,落实防御措施。针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制定暗访督查问题清单,督促各地切实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顶层设计,研究编制水文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水文现代化建设典型设计编制工作,对各类水文测站、水文监测中心等建设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比选。二是统筹优质水供应,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摸清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不达标水源情况及其水质监测情况,编制完成相应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将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结合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跟踪了解地方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情况。召开有关会议,推进贵州水源工程建设。三是加快实施水土流失防治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编制《水土保持“十四五”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复核确定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确定全国及重点区域应当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科学提出目标任务。完成2020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基本掌握国家重点关注区域与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状况及动态变化情况。组织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政策。组织开展2021年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四是指导督促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和京津冀三省市持续抓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支持天津市、河北省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组织7个地市级人民政府就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问题开展会商,督促落实地下水超采治理责任和措施。印发《2021年度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生态补水方案》。筹备启动全国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加快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管控指标技术审查。做好2021年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工作,督促地方加快落实地下水超采治理责任。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决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主持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共28次。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重要基础,制定印发《中共水利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任务安排》《中共水利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重点任务清单》等制度,研究制定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重点任务清单,把务实管用的经验和做法固定为制度成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21年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照分类部署、统筹实施的工作原则,部署开展《关于加强水利行风建设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意见》《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试行)》贯彻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对部直属系统干部职工非职务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水利系统特点,将“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细化形成16方面68条。强化部党组巡视的巡前培训,加强对驻点巡视工作方案的审核把关和对巡视工作的过程指导,切实提高巡视组工作水平。组织开展部党组第九轮巡视。
2.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是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更加突出政治监督。驻部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精准研判开展政治监督的着力点,明确开展政治监督8个方面32项52个具体措施。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监督,牵头建立长江经济带水利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在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两周年之际召开黄河流域水利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全体成员单位工作会商会议,通过开展工作会商、联合监督、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协作等工作,共同护航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贯彻落实“三新一高”、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防汛主体责任落实、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跟进监督,采用会议监督、实地检查、明察暗访、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等多种监督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发现问题。把监督融入“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中,切实加强对水利资金安排、水利工程建设、水利部直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约谈督促9家司局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要求完善制度规范,发挥治本功效。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印发《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11项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带头与水利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谈心谈话,赴长江委、黄委、松辽委、太湖局对其党组成员集体谈话,约谈关键司局“一把手”20余人次,其他领导干部约谈司局级“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50余人次。规范函询件办理流程,要求“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嵌入式跟进监督中央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监督台账、动态闭环管理,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二是精准发力,做实做细派驻日常监督。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做实与水利部党组的专题会商,通过工作提醒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水利部党建考核存在的有关问题,向部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完善与水利部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各类监督主体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持续纠治“四风”,盯住重要节点,采用廉政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早提醒、早警示。从严从快查处水利部直属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1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通报曝光。精准稳慎有效对小浪底水利枢纽附属工程西沟水库漫坝事故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问责,共问责10名司局级干部、28名处级及以下干部。把推进作风治理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行业专项整治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围绕中小水库安全管理运行、农村饮水安全等,开展走访调研、督查检查30余次,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实事求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筑牢查办案件“后墙”,严格执行《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意见》,推动驻部纪检监察组和各流域管理机构纪检组从审查调查开始就注意以案促改,并贯穿于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在查清问题和事实的同时,分析根源、查找漏洞。对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原党委委员、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李晓华严重违纪违法案落实“一案三报告”,每半年选取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各单位,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分层分类靶向施教。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分析工作的意见》,提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质量,及时纠偏校正深层次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高部属纪检机构执纪审查规范化水平。有关部领导对15家执纪审查不规范的直属单位纪委(机关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通报中央巡视反馈的执纪审查不规范的问题,对落实问题整改提出要求。研究制定《水利部直属机关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常用文书模板》《关于进一步规范部直属单位执纪审查提高执纪审查工作质量的通知》,规范执纪审查有关工作,开展执纪审查专项检查工作。完善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工作机制,实施以干代训。驻部纪检监察组督促流域管理机构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指导推动相关纪检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对相关问题进行复查和纠正,先后3次提出8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办理意见,并实地调研督导。优先研办处置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告。持续深化水利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注重加强对七大流域管理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流域管理机构纪检组长座谈会,加强统筹指导、协同调度。健全纪检机构查办案件以驻部纪检监察组领导为主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委托初核和督办件的审核把关,防止“一转了之”。分级分类深化全员培训,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研讨班、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制定水利部直属系统纪检机构青年业务骨干计划,确定72人为水利纪检青年业务骨干人才库人员。
3.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督促部属有关单位修订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联合发展改革委在山东、陕西两省和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工作,研究开发电子招投标监管系统,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实行特约监察员和建设各方签署廉政协议等制度。二是堵塞科研经费管理漏洞。加强水利技术示范项目日常监管和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要求。向部属相关单位印发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项目课题的监管。从委托原因、外委单位应具备的资质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委托业务费的申报和审查要点。针对巡视、审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进一步加强对外委托预算管理、严格部门预算管理的制度办法。三是强化对协会、学会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学会、协会编制或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印发纪律检查建议,加强对学会、协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日常监督。督促有关协会制定“三重一大”事项中涉及资金支出的规则,完成其所属单位退出入股企业。召开会议部署加强水利社团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商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总结和“回头看”、“僵尸型”社会组织自查和社会组织未按期换届督促整改工作。制定加强和规范部属社团涉科事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部属社团科技奖励等涉科事务的监管。推动大禹奖评审奖励改革,压缩获奖数量,提升成果质量。
4.进一步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开展“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清查,持续为基层减负;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清查。印发《水利部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加强计划统筹,将时间、对象、地点相近的检查任务进行合并,要求监督检查尽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比例占全部监督检查的80%以上。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的司局级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形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剖析。出台《水利部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充分发挥部党组成员示范引领作用。在党史学习教育和“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中,部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学在前、做在前,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交流发言,充分发挥以上率下、带头示范作用,指导督促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自觉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部党组成员分别督促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和落实部党组成员到基层讲党课制度,部党组成员均按要求讲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落实《关于印发水利部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的通知》有关要求,部领导加强与基层一线的联系,到基层联系点开展调研,了解指导党建工作和水利工作。二是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召开水利部党组2020年度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党组成员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会后,按要求向党中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部党组成员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建立推荐考察反映负面问题台账,加强人事部门同纪检监察、审计、巡视等部门联系沟通,对选人用人中出现的负面问题逐一查清核实,对问题没查清、存有疑义的干部任免事项,部党组会议不予审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考察工作责任,对干部推荐考察中发现的问题,查核了解不认真、不深入,对考察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进行严肃追责。二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部管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统筹考虑干部任职经历、年龄、专业等综合情况,分类研究提出交流调整建议方案,推动加快京内外、上下级干部的有序交流。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京外单位的3名干部调京任职,部机关8人交流到直属单位任职,直属单位之间交流任职5人。三是优化干部年龄结构。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央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推动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中央巡视意见反馈以来,选拔70后领导班子正职1名,70后领导班子副职32名,80后领导班子副职2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政治能力培养,选调44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2021年春季党校调训。
3.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分类指导。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水利部直属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的意见》,指导机关、事业、企业、社团等不同类型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党建分类指导落实情况抽检,督促有关要求落实落地。二是加强对京外单位党建工作指导。抓紧修订完善《水利部党建考核办法(试行)》,对京外单位党建考核作出明确要求。加强与京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沟通,推进建立京外单位党建工作“双重领导、划清权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协作机制和上下贯通落实机制。三是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部署开展部直属系统党组织换届情况自查,对逾期未换届基层党组织逐一摸排,建立未换届党组织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四是开展抓党建工作不严肃问题专项调研。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调研核实和分析研究,约谈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严肃指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规范党建课题研究的制度。
(四)关于持续抓巡视整改韧性不足、举一反三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发力研究解决上次巡视反馈问题。将研究上次巡视整改中长期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纳入部党组会议议题台账。对上次中央巡视反馈的尚未销号问题与本次巡视反馈问题一并整改,定期调度。建立中央巡视整改对账销号工作机制,对上次巡视反馈的26项中长期整改任务具备销号条件的措施进行集中销号。
2.抓好举一反三。贯彻落实《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督促部属事业单位完善并报备资产管理制度26项。开展督导工作,对淮河水利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情况、体制机制建设及房产出租等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议管理制度体系,做好部直属单位会议管理制度备案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对外委托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部属单位对会议费和对外委托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选择7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35家单位进行督导。开展会议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将会议超标问题作为检查重要内容,对7家部属事业单位、1家部管企业和2家社团进行抽查。
三、持续推进中央巡视整改,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水利部党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整改成果仍需拓展巩固,在整改跟踪问效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水利部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继续按照中央巡视整改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向党中央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一)持续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对表对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巩固“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成果,准确领会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好党中央的大精神、大思路、大政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注重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着力提高集体学习研讨质量效果,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举措。
(三)强化责任担当,以中央巡视整改推动治水工作水平提升。进一步提高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能力,科学编制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规划等。把中央巡视整改与推进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稳步推进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水、科技兴水。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将中央巡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提炼上升为政策法规和工作制度,及时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制度,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教育引导部属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落实水利部党建制度体系,防止和克服“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及“灯下黑”问题。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分类指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对纠治“四风”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抽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资质评审、监管执法、资金使用管理、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定不移深化内部巡视巡察,强化上下联动,发挥好巡视巡察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五)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持续用力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继续将整改工作作为水利部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检查整改成效,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盯不放,确保按计划落实到位。将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1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对整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中央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持续督促水利部系统各级党组织扎实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围绕共性和典型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深入剖析原因,从根本上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改革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