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意见》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共20条,对新时代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提出全方位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第一部分是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意见》指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的总目标,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推动信息化技术与环境司法深度融合,不断深化国际环境司法交流。

第二部分强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民生福祉观,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妥当处理各类环境民事行政纠纷。依法审理涉环境影响评价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权益。二是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依法审理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案件,推动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妥善处理涉城市改造、垃圾分类、生态景观建设等相关纠纷。三是服务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污染耕地等违法犯罪,依法审理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案件。加大对传统民居、古村落、古建筑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第三部分强调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一是强化生态系统综合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妥善处理涉休耕轮作、退耕还林还湿、海洋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保护山林、河湖、草原、湿地、沙漠和海洋生态环境。二是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法审理涉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司法保护案件,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三是助力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严格按照长江保护法划定的干流和重要支流范围,加大对禁渔工作的司法保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妥善处理渔民转移安置、转产转业引发的纠纷。四是助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依法保护黄河源头、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中下游三角洲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促进黄河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水平同步提升。五是保障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推动构建与区域定位不符的资源开发利用退出机制。保障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统筹自然遗迹与人文遗迹、民俗文化一体化保护。六是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依法审理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保护相关案件,加大对生态极度脆弱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格局。

第四部分强调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观,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的指示精神,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提高自然资源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依法审理各类自然资源权属案件,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服务构建统一自然资源交易市场。二是加大对水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水生态等违法犯罪,强化取水许可审批等司法监督,妥善处理涉水权交易纠纷。将水资源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区域重大战略。三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准确把握碳排放权、碳汇、碳衍生品等涉碳权益的法律属性,依法审理相关案件,助力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大对重点区域涉能源结构调整案件的审理力度,严格落实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四是服务产业结构绿色优化升级。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实施依法监管,依法审理相关企业改制、整合、破产案件,完善退出机制。加大绿色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助力绿色发展。

第五部分强调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体系。《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法治观,着眼于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自身发展,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统一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遵循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统一涉自然资源案件审判的法律适用,构建类型化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体系,健全审判程序和实体规则。二是加强专门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强化跨部门联动治理,完善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构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制度。三是深化国际环境司法交流。携手各国加强全球环境危机的司法应对。共同构建环境司法案例、司法经验多元化共享平台,建立常态化国际环境司法交流互访机制,促进相互借鉴和共享。四是锻造素质过硬审判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提升队伍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守清正廉洁底线,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着力推动国际司法合作,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截图

相关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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