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名单确定以下34个地区为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邢台市,辽宁省大连市、营口市,吉林省四平市,上海市徐汇区、普陀区,江苏省常州市、淮安市、扬州市、昆山市,浙江省宁波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山东省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德州市、新泰市,河南省漯河市、南阳市,湖北省荆门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重庆市巴南区、江津区、铜梁区,云南省保山市,陕西省延安市。
国家发改委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