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11月8日,为进一步推动中西医结合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
《设置标志》明确要求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为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全国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全国有较强的医疗辐射能力和影响力。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具备涵盖多个专业的独立设置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室。
(三)中西医结合、中医执业医师占全院医师比例≥10%。
(四)近3年,年均出院病例≥8万例,其中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室出院病例≥2万例;年均门诊量≥200万例,其中中西2医结合或中医科室年均门诊量≥40万例。
(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0个,其中中西医结合或中医项目≥2个。
国家卫健委官网截图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