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编制2021—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本区域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特殊教育等5类专业,以及本、专科不同层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认证工作。根据本地师范类专业的规模、结构、条件等基本办学情况,结合师范类专业一级监测报告和认证能力、资源保障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详细编制2021至2025年本省(区、市)每一年度认证工作,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计划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理顺组织体系,完善本省(区、市)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各项制度安排。要按照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相应专家组织,定期开展专家培训,加强专家管理,提高认证工作的能力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整合或依托教育评估机构,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经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认定后开展认证工作。要强化认证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建设,完善认证机制,规范认证程序,充分利用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认证工作的科学性。
教育部将委托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对各省(区、市)认证规划进行审核、指导,并反馈相关意见。同时,将组织专家对认证工作进行跟踪调研,根据上一年度认证情况适时对下一年度认证安排进行调整,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高质量开展。
教育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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