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11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消息,分别对厄瓜多尔1家企业、巴基斯坦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海关总署对厄瓜多尔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厄瓜多尔1批次冻南美白虾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厄瓜多尔水产品生产企业OPERADORA Y PROCESADORA DE PRODUCTOS MARINOS OMARSA S.A.(注册编号为477)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
海关总署对巴基斯坦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金线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Sea Road Aquaculture Seafoods.(注册编号为T- 505/ E- 2018)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海关总署网站截图
海关总署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