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通知,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1678亿元。
通知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县(区)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区域内公用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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