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思路,研究编制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于2020年4月27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指导性规划,以及编制和实施有关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的主要依据。
《“双重”规划》明确,将实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等9大工程,并要求编制各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形成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1+N”规划体系。其中,《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主要涉及科技支撑、自然生态监测监管、森林草原保护、生态气象保障等四个重点领域,是推进其他各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开展了《规划》研究编制工作。《规划》在系统梳理我国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取得成就、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着眼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生态治理能力的相关要求,立足尽快补齐相关领域的突出短板,着力提升重点领域生态保护支撑能力,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规划》与各重点领域相关专项规划作了充分衔接,是《“双重”规划》部署的9项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之一,是新时期优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推进相关重大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
国家发改委网站截图
相关链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