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探索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信用方案——聚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安蓓、李延霞、闫依琳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29日发布,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探索路径。
“这是近期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保市场主体、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政策措施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在当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实施方案坚持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为出发点,多种方式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赵辰昕介绍说,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公益性原则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接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二是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精准“画像”。强化获贷企业信用状况动态监测,提高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三是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严禁将获取的信息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
截至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已经与103个地方实现了互联互通,覆盖了273个地方的站点,入驻的金融机构超过2000家,企业超过1380万家。通过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信用贷款大约1.65万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说,实施方案针对信用信息共享存在的堵点痛点,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资产、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既要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也要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一是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将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最急需的14大类、37项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二是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量,明确信用信息共享清单,更具可操作性;三是降低信用信息获取成本。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周民说,建设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并不是推倒重来、搞重复建设,而是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运作效率,将主要从数据共享一体化、融资服务一体化、监测预警一体化和标准规范一体化四方面推进。
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负责人毛红军表示,当前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呈现量增、面扩、价降的良好趋势。截至2021年11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9.45万亿元,其中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73万亿元,同比增速24.13%,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2.79个百分点,近三年平均增速超过25%。
毛红军说,银保监会强化监管引领,将银行参与信用信息共享的情况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鼓励银行将企业信用信息与机构内部的金融数据有机结合,改进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积极创新信用贷款产品;指导银行防控数据风险,依法合规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严防数据对外泄露和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