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引题)

住宅标准将有哪些新变化(主题)

经济日报记者 亢舒

继2019年2月首次征求意见之后,近日,《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住生活关系到每一户家庭的安居乐业,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多个方面,一些标准较现行标准有所提升,回应了广大居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需求。

比如,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层高不应低于3.00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0米”。相较于现行规范,层高和净高标准分别增加了20厘米和10厘米。层高越高,居住空间就越大。而目前一些老小区层高略低,影响了人们的居住体验,很多购房者在购买二手住宅时都曾有这样的经历。征求意见稿中关注层高标准的提升,能够有效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舒适度。业内专家告诉记者,通过调研发现,目前相当数量的城市高层住宅层平均层高实际上已经达到3米,此次标准的修订,实际是现行做法的集中体现和总结。不过,层高更高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有可能增加一定成本,如果层高略低一点,层数多的高层住宅可供销售的住宅就有可能多出1层甚至更多。而《住宅项目规范》具有强制性特征,一旦实施,所有市场主体均须遵照执行。

还有一些要求也关乎居住舒适度。比如,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困扰于楼板不隔音,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也不少。楼板厚一些,隔音效果可能会更好些。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毫米”。还比如,“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住宅套型不设起居室时,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平方米;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平方米”。不仅通过具体数值对于有关空间的面积予以规范,人们关注的采光也有明确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每套住宅卧室、起居室、厨房均应有直接采光”。

关于电梯的条文也颇受关注。征求意见稿明确,“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这表明,电梯可能将成为未来城镇住宅的标配。业内人士普遍分析称,将电梯作为住宅标配与当前社会老龄化趋势相呼应。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近些年,由于电梯体积过窄导致担架难以进入,致使居民在急症救助时面临困难的新闻时常出现。征求意见稿对于电梯有更为精确的要求,有利于通过提高技术标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对住宅内部进行明确规范的同时,征求意见稿对小区周围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有所明确。比如,随着电动汽车的增多,充电桩的需求量更大。征求意见稿明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绿地既美化环境,也日益成为广大城市居民休闲运动的好去处,对于绿地的设置,征求意见稿同样也有明确。包括“居住街坊内应设集中绿地”;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集中绿地中,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三分之一,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王清勤介绍:“征求意见稿是底线要求,有不少地方比现行标准适当提高,这有利于服务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未来的住宅项目建设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目标,相信随着相关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居住生活定会更加便利、舒适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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