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推进开发区体制改革(引题)

剥离11类社会管理职能为开发区管委会“减负”(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余嘉熙)今后在河南,开发区只负责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河南省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剥离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的通知》,各开发区可结合实际确定,剥离11类应社会管理职能,把相关社会管理职能交由开发区所在地政府负责。对于跨县(市、区)的开发区,可通过按规定程序调整行政区划或授权一个行政主体承接社会管理职能。

此前,河南已开始实施《关于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建设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的管理团队,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明确了优化管理机构设置、组建开发区运营公司等举措,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做到“该放的放到位、该授的授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选择31家不同类型的开发区作为“三化三制”改革试点。

经过“十三五”的发展,河南已成为制造业大省,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1.65万亿元,稳居全国第五位、中西部地区第一位。开发区是河南省产业最集中、经济最活跃的平台功能区。然而,随着开发区建设规模和区域边界逐渐扩大,大量社会管理职能涌入其中,更像一个“准行政区”,导致主业模糊、主责弱化,难以集中精力抓经济谋发展。

日前,在完成一系列体制改革后,焕然一新的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率先挂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试点方案》《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试点方案》《郑州中原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改革试点方案》相继出台。河南在发展中认识到,开发区高质量高效率发展的动力,来自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而为开发区松绑减负,是这场改革的缘起。按照部署,6月底前要完成全省开发区改制。

以兰考为例,该县于2021年全面启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管委会+公司”模式,让开发区回归经济属性;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加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承接省委、省政府赋予开发区的136项管理权限,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及对应的行政审批职权逐步划转至开发区集中审批,力争实现“区内事、区内办”。同时,开发区此前一些社会职能,也将全部交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

目前,河南全省开发区由288个整合为184个,减少104个。其中,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65个,现代服务业开发区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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