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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超46万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活跃
2020年,我国3554家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项数超过46万项,比上年增长6.5%,合同金额达1256.1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2.6%……近日,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共同编写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报告》)在全国出版发行,一系列最新的数据勾勒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勃勃态势。
在6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黄灿宏表示:“总体来看,随着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法规的逐步落实,各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持续活跃,多种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均呈上升趋势。”
转化、许可、作价形式成果转化大幅增长
7亿元!这是由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发的半导体激光技术以作价投资的形式,向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合同金额。
《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超过1亿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数量再创新高,达261家。多种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也呈上升趋势,统计显示,高校和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项数、合同金额显著增长:合同项数为20977项,比上一年增长39.9%;合同总金额达202.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32.3%。
“从成果转化的分布来看,科技成果流向聚集明显,超四成转化至制造业领域,超六成转化至中小微其他企业。”黄灿宏介绍,各省市在科技成果产出与承接能力上也特点显著。《报告》分析,山东省和广东省对其他地方产出的科技成果吸引能力强,承接金额最高。江苏省和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平衡有序发展,科技成果产出能力强,承接和输出能力较为匹配。北京市和上海市高校院所多、科研能力强,输出成果到其他地方的合同金额远大于承接其他地方成果转化的合同金额,对其他地方的辐射能力强。
成果转化道路上,人是关键的创新要素。《报告》统计,在2020年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合同中,奖励个人金额占现金和股权收入总额的比重超过50%,奖励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金额占奖励个人金额的比重超过90%。其中,个人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为55.9亿元,比上年增长4.8%;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所获现金和股权奖励达52.6亿元,比上年增长8.9%,显示出近年来国家相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对创新人才的激励作用。此外,在政策激励下,高校和科研院所创设和参股新公司的数量显著增长,达2808家,增幅高达28.9%。
高校科研院所促转化创新做法不断涌现
在上海交通大学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以高水平、专业化的知识为师生员工提供全流程、规范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他们就是科技成果转化专员。而这只是近年来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探索促转化的一个缩影。
《报告》显示,越来越多的高校、科研院所专门成立了适应自身特点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断向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发展。同时,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的研发机构、转移机构和服务平台的数量快速增加,不断吸纳聚合各方资源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统计显示,2020年,802家高校、科研院所自建技术转移机构,比上一年增长16.4%,1106家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比上一年增长5.5%。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各具特色的创新做法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不断涌现:南京大学向在校外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团队赋予职务科技成果的长期使用权,降低向新型研发机构许可知识产权的门槛,采取“较低入门费(5万元/可分期)+提成”的方式收取费用;湖南大学建立了“周演”制度,邀请发明人面向项目领域产业专家和投资机构演示研究成果,通过向市场准确传递科技成果信息,让市场自主筛选出有需求的技术等。
此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协同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促进成果转化方面也有不少成功案例。黄灿宏举例,北京大学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共建新型校企联合实验室,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异地科研机构,帮助大学原始创新跨越“死亡谷”,促进了重大原始创新成果的转化。
复合型转移转化人才短缺问题凸显
“我们看到,新时代科技成果转化呈现出新特点,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愈加凸显。”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任聂飙说,但《报告》同时指出,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仍然存在政策有待进一步协同落实、转移转化专业人才缺乏、金融资本支持力度不足的问题。
其中,复合型转移转化人才短缺问题凸显。《报告》分析,技术转移转化工作需要具备知识产权、法律、管理、行业等复合型背景的专业人才。高校、科研院所受制于自身体制机制,很少能吸引到此类专业人才,因此缺少专业的转移转化队伍,不能适应过程复杂、风险较高、周期较长的技术转移工作。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转移转化管理的人员较少且多为兼职,高校院所及相关管理部门也普遍缺少对成果转化过程中技术经理人的激励机制,薪酬、工资评定、职位晋升等制度不明确,有关政策体系和分配机制亟待健全。
就此,黄灿宏建议,人社、科技等部门加快推进经理人职称制度建设,并在全国层面增设技术经理人专业职称。同时,建议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生专业培养方向,健全从业人员转移转化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完善构建“专职+兼职+挂职”多层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理人队伍,选择部分人员到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转移公司挂职锻炼,以提高实战能力。探索建立专业技术转移人才队伍薪酬、工资评定、职位晋升等制度体系。
金融资本支持力度也应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特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转化项目存在融资难的突出问题。知识产权自身的不确定性也较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出现风险之后,质押标的难以处置,导致质押融资工作推进困难。因此,《报告》建议,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改革,鼓励地方设立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创业的投资引导基金,提升子基金投早投小的比例;坚持市场化导向,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体系,探索推行知识产权证券化。
(光明日报北京6月29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 杨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