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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北京4月26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于灵歌)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等30个部门印发的《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有关安排,推动消费帮扶持续发挥支撑保障作用,累计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近4300亿元,有力促进了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

持续提升脱贫地区产品帮销助销规模。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高校、进医院等,直接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622.2亿元,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3667.7亿元。

不断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升级。对脱贫地区精准开展科技服务、技术指导、人才培育等,有效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优质化、绿色化、高值化、数字化和品牌化。

持续拓宽脱贫地区产品上行外销渠道。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延伸覆盖水平,支持各地以渠道下沉为主线,建强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新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重点示范县730余个。

推动解决脱贫地区产品滞销卖难问题。针对性地举办各类展销活动,有效缓解脱贫地区农产品因气候、疫情、市场等造成的滞销卖难问题。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非遗购物节”等产销对接活动,集中推介脱贫地区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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