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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发布《关于全面做好存量房“带押过户”工作的通知》,为“用买方贷款偿还卖方贷款”与“带押过户”新流程的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撑。这标志着“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在我市二手房市场全面推行。
《通知》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的。
以往传统模式下的二手房交易,卖方抵押解除、二手房过户、买方抵押权设立这三个登记环节,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缺一不可,且先后顺序分明。买卖双方过户必须先行解除原贷款银行的抵押,没有一家银行愿意在无法保障其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承担“带押过户”的风险,这成为二手房在市场流通的绊脚石。
今年年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市乡镇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中心、吉林银行等部门共同研讨,创新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并开展试点工作。3月10日,二手房“带押过户”新登记模式在我市正式落地。
经过4个多月的实践,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运行良好。为给交易双方和金融机构提供保障与便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搭台,协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召开全市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座谈会,讲解相关业务与资金监管事项,消除金融机构顾虑。
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精简该项登记业务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设立“带押过户”专门窗口。窗口对于同一不动产上的抵押设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等业务合并办理;与金融机构、资金监管机构持续搭建业务平台,及时反馈信息,确保转移和抵押过程中能够准确获得信息,即使遇到无法过户的情况,也能同步实现关联业务的同步停止,同时退件,保障交易安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带押过户”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抵押状态下的二手房市场交易难题,为我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注入新的动力。
(江城日报全媒体)(松花江网编辑 罗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