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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周至县法院哑柏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化解了用人单位和受害者之间的纠纷,获得各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被告甲公司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承包人,2020年11月,甲公司以发包人身份与丙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此后丙公司又将前述工程部分施工项目再分包给张某。2019年开始,被告张某雇佣张某某施工劳动,2020年10月23日,张某某在从事管道安装时被砸伤,造成伤残。住院治疗期间,张某和丙公司共垫付医疗费九万多,但最终赔偿数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2022年9月,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丙公司和张某共同赔偿自己各项损失23万余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和原、被告双方沟通,释法析理。针对双方争议的问题,多次从事实、法律、情理等方面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考虑到受害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驱车前往原告所在地,在其亲属和村干部见证下,制作了调解协议。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