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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看病离不开医保。对于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等群体来说,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陕西省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从2023年1月3日延长至2月28日。缴费之后,参保人能够享受哪些待遇呢?

记者咨询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人员了解到,根据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其中参保大学生在待遇享受期内,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支付,一个年度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如果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如果未达到西安市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可申请门诊“两病”待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400元、600元,同时确诊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600元。统一支付比例为60%,不设起付线。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三级、三级特等起付标准为150元、400元、1200元、2000元,支付比例为80%、70%、60%、5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此外,参保人员还可享受门诊急救抢救、特殊病种、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待遇。

目前,陕西省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从2023年1月3日延长至2月28日,在延长期内进行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完成时间起30天后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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