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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事人彭某来到西安市周至县法院,将一面印有“地头开庭暖人心,情系民工化纠纷”的锦旗,送给闫雪娇法官团队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彭某是一名在周至揽活的工头,2017年,彭某来到周至,在安某处承揽了马召镇某小学宿办楼的内外墙粉刷、地砖铺设等劳务,完工后,双方就劳务费支付问题协商未果,彭某便诉至法院,要求安某支付其劳务费用。

案件由周至县法院民一庭闫雪娇法官承办,她仔细阅读卷宗材料,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前往被告家中送达传票,确定了开庭时间。见了安某后,法官了解到,安某近两年家中发生了很大变故,安某身体患病腿脚时常肿痛,无法到法院开庭,且不具备网络开庭的基础条件。

开庭当日,原告从四川千里迢迢赶回周至,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减轻当事人往返诉累,闫法官决定带着书记员雷蕾及原告彭某一同前往安某家中,现场了解案情并争取在安某家里组织开庭。

在得知安某在地里干活后,闫法官随即前往地里寻找,见被告安某腿脚不便,闫法官随即找了一块平坦的地方,安顿好两方当事人,就地组织了庭审,没有桌凳就蹲坐在地头询问,没有电脑就用膝盖垫着纸笔记录,当事人也被法官的行动所感动,积极配合闫法官完成了这场地头庭审,此案得以顺利、及时审理判决。

“真没想到法官能来这么远的地方开庭,真是太感谢各位法官了!”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巡回审判结束后,对承办法官连连道谢。

“只要能把案子调解了,我们多跑点路不算什么。哪里需要,我们就把法庭开到哪里。”闫雪娇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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