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月30日记者获悉,按照《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陕西省工信厅开展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第二批“链主”企业申报工作。符合基本条件,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独角兽等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为“链主”企业。

申报条件按照属地原则,需具备行业地位、规模实力、带动能力、创新能力等。依法在陕西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具有较高的产业链主导地位,在所属的产业链中具备影响力和重要性。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规模在所属产业链企业中位于前列,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强的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核心配套供应商数量和本地配套率相对突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业内领先或在省内同行业处于前列,主导产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记录。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