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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汉中天汉楼广场举行,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记明出席并宣布《条例》启动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媛、副市长吴维强等领导出席。相关部门和行业近千名干部群众参加仪式。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记明出席并宣布《条例》启动施行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媛主持启动仪式

汉中市副市长吴维强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正式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在启动仪式上,吴维强讲话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抓好汉江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开发与保护,有效处理汉江上下游、干支流之间的关系,深入开展源头治理、过程治理、末端治理,推动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增效的汉江保护新格局。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汉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建森介绍《条例》立法情况

《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是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汉江流域协同立法项目,是我省首部流域协同立法。该《条例》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大政治责任,构建了科学有效的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是一部聚焦保护和改善汉江水质的小切口立法。该《条例》共六章五十五条,分别从总则、水质保护、水污染防治、跨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汉江流域水质保护进行了规范。该《条例》经汉中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通过,于2022年12月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就《条例》的落地见效提出具体措施

吴辉表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监管全覆盖,落实无盲区。坚持五水共治,统筹协调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深入推进“5+1”治水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和治水重点项目实施,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督检查和环境监管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加强水质预警监测,开展县区水质排名和涉水突出问题专项督查,进一步夯实治水责任。同时,强化监管严执法。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对涉水、涉重金属、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屡查屡犯和超标排污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全力构筑水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健全与安康市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协商水质保护工作,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协同应对重大事件,形成上下游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维护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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