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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工作中的宋兆普。 马占伟 摄

中新网北京3月3日电 (记者 刘鹏)“从新中国成立后‘一根针、一把草’的赤脚医生时代起,70多年来,中国乡村医生默默扎根农村卫生第一防线。但是,一些地方至今仍存在着乡村医生基本保障不足、优质人才流失,甚至后继乏人的现状。因此,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我将提出改善乡村医生基本保障的有关建议,以让基层卫生事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宋兆普对记者说。

宋兆普是河南省汝州市金庚康复医院的党支部书记、院长。作为一名从乡村走出的医生,从医43年来,他始终关注着乡村医务工作者和乡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宋兆普向记者介绍,中国的乡村医生先后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变迁,从新中国成立后半农半医的赤脚医生时代,到乡村医生阶段,再到后来向执业医师的过渡阶段。

“但不论怎样变化,乡村医生都是广大乡村百姓健康的服务者、提供者、守护者。尤其是近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很多乡村医生义无反顾、身先士卒冲锋在乡村防控的最前沿。”宋兆普说,可以说乡村医生几乎是全年服务在岗,更是在卫生室里度过了大半生。

“但是,大多数乡村医生的生活并不宽裕,甚至很多老年村医在退出岗位后无法获得有效的生活保障。”谈及乡村医生面临的现状,宋兆普表示,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着村卫生室各项补助发放延迟、缩减普遍,以及乡村医生队伍老龄化突出、后继乏人的情况。

“一旦老年村医的保障低下,难免会影响到年轻人从事乡村医生职业的意愿,由此导致优质人才流失。”宋兆普说,据他了解,目前乡村医生队伍以50岁以上年龄段为主体,究其原因,多因岗位和养老保障不足所致。“因此,为乡村医生提供养老保障迫在眉睫,也只有加强改善乡村医生的基本保障,才能够让这支队伍健康、长久发展下去。”

宋兆普对此建议,可以以城镇职工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方式为所有在岗或到龄退出岗位的乡村医生解决养老保障。

同时,地方政府可考虑采取人事代理的方式择优聘用60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另以临时劳务合同的方式聘用持乡村医生资格证的村医。针对岗位保障问题,可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诊疗费)、基本药物补助整合为政府专项卫生服务补助,用以支持村级卫生改革。

宋兆普还建议,可由政府为乡村医生统一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费用由政府和医生共同分担。对于在岗乡村医生因病不能再从事工作的,政府应给予生活补助或允许提前申请病退。此外,到龄退出或退休的乡村医生,在身体健康允许的条件下,可考虑允许其继续执业。“此举一方面可让其发挥余热,并有助缓解乡村医生的短缺情况,另一方面也可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宋兆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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