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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实现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咸阳市长武县巨家镇突出正向激励,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激励奖励机制,激发基层干事创业原动力。

重绩效,突出“实”。坚持目标导向,列出《全镇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清单》,量化“村集体经济发展挂钩资金”考核指标,出台《巨家镇“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激励办法(试行)》,成立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收益评价小组。结合集体经济项目抗风险能力、产业化程度、长远效益等因素,将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重目标,突出“干”。坚持量化考核,要求全镇各村年度党建工作(县级及以上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村标准)全面达标,年度考核优良,村定补干部年度内无不廉洁行为。1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含各村成立的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社)年终综合净盈利超过5万元以上,且经营正常、记账规范、纳税规范、年报正常。对考核后三位的村“两委”定补干部不纳入奖励激励。《激励办法(试行)》实施后,各村党支部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凸显。

重示范,突出“奖”。坚持“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的原则,按照“村经济合作社提议、村‘两委’商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全员公示、党委审核”的程序,根据各村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性净利润收入、资产出租净收入、资产资金入股分红净收入等类别,分别按照2%、0.5%、0.5%的比例设立提取激励资金。村党支部书记可领取其他“两委”定补干部激励资金平均金额的1.5倍,受奖励的村“两委”定补干部,每人每年度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1万元。办法实施后,西王村百亩果树建园项目进展顺利,马成寺村羊肚菌项目年产值预计达到50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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