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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厚植“平安长武”法治基础,咸阳市长武县以“法治长武”建设为统揽,聚焦四个目标,通过强化法治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拓宽法律服务途径、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着力打造“法治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新模式。
聚焦“看得见法治元素”,培育文明和谐乡村风尚。全县建成了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景点等一批法治文化精品阵地,着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的品质和内涵,努力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该县彭公镇孝村、丁家镇十里铺村分别于2018年、2022年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
聚焦“听得见法治声音”,提升群众法治文化素养。紧扣基层群众需求,不断创新形式载体,充分发挥新媒体用户数量多、传播快、形式灵活等优势,以“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弥补传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努力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灵活多样的新媒体平台相结合,传递“法治长武”声音,引导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聚焦“获得到法治服务”,助推乡村优质高效发展。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各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便捷化、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推动乡村法律咨询“零距离”,让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聚焦“受得到法治保障”,满足各类人群法治需求。开设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残障人士、60岁以上的老年人、军人家属、涉及家暴离婚的妇女等需要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现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填报承诺书即可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指派,切实实现让受援人“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2022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5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1件,完成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计168件,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乡村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