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封面新闻记者 朱宁
8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为提高企业商品房销售效率,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扩大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再实施公证摇号:
(一)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的房源。
(二)取得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
二、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
购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且购房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9日起实施。